高空坠物伤人的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8:50:41 241 人看过

一、高空坠物伤人的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

高空坠物伤人的责任承担的主体是侵权人,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高空抛物的责任除了能够证明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致人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损害赔偿标准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高空坠物属于派出所管吗

高空坠物属不属于派出所管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是,当高空坠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如果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县规划局找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得报案,可以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自己提起民事诉讼维权的。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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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4日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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