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停止执行拘留任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1 11:50:19 86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核 心 内 容 】 拘 留 所 不 执 行 拘 留 的 条 件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拘留。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不执行拘留的条件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此外,对同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不执行拘留的条件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一、什么条件免予行政拘留(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二、什么情况下可
    2023-03-22
    183人看过
  •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
    一、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行政拘留能保释吗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保释,在中国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
    2023-06-06
    247人看过
  • 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不同
    1、对象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患精神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被拘留人,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2、前提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不适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是否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的。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提供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4、行政拘留是否需要执行?被拘留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后,不再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一、暂停行政拘留条件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
    2023-03-29
    439人看过
  • 停止执行拘留后续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停止执行拘留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具体规定,规定如下: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一、行政诉讼期间政府如何强制执行一、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2)告诫。(3)陈述和申辩;(4)制作执行决定书;(5)送达;(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
    2023-03-05
    340人看过
  • 停止执行拘留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停止执行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停止执行拘留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具体规定,规定如下: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
    2023-07-21
    340人看过
  • 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有何不同
    1、对象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患精神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被拘留人,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2、前提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不适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是否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的。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提供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4、行政拘留是否需要执行?被拘留人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后,不再执行行政拘留。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一、行政拘留出来后二十天,可以重新执行吗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被拘留人就同一案件或事实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
    2023-03-06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此时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 更多>

    • 不停止执行拘留!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拘留决定的情形包括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 停止执行拘留的情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1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5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对象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患精神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被拘留人,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 2、前提不同。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不适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是否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金的。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需要符合
    • 怎样禁止停止执行行政拘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不执行拘留的还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