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务补偿:明确家务劳动在离婚后的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11:20:16 465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制度的依据是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制度的依据是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 妻 家 务 劳 动 补 偿 : 民 法 典 的 新 规 定

夫妻家务劳动补偿:民法典的新规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其中,婚姻家庭编增加了一章“家务劳动补偿”部分,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家务劳动的补偿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劳务报酬和家庭劳务报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协商处理或者依法处理。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劳务报酬收入或者家庭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与夫妻二方的个人劳务报酬或者家庭劳务报酬收入相平衡。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夫妻一方的个人权益,促进夫妻之间的和谐。同时,对于那些在家庭中承担大量家务劳动的夫妻来说,这一规定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支持,使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从民法典的新规定来看,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家务劳动的补偿问题得到了明确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夫妻可以协商处理或者依法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劳务报酬和家庭劳务报酬。这一规定将有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和谐,同时保障夫妻一方的个人权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承担家务劳动,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另一方有权向其请求补偿。夫妻可以协商处理或依法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劳务报酬和家庭劳务报酬,以保障夫妻一方的个人权益,促进夫妻之间的和谐。这一规定为在家庭中承担大量家务劳动的夫妻提供了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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