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辽高速征地程序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1:11:31 358 人看过

一、征地程序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公(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府发[2006]25号)的有关规定,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对伊通至辽源高速公路辽源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严格实行征地法定程序,现就有关征地程序作如下说明:

(一)深入开展征地前期宣传动员

该工程经吉林省发改委批准,总用地面积185.8522公顷,涉及征收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的富强村、丰收村、谦和村、龙背村,东辽县金洲乡的双福村、福善村、崇仁村、新乐村、新正村九个村。为了让广大农户理解和支持此次征地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市长担任组长的征地协调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八十余名工作人员组成9个工作小组,在乡、村、组干部的协调配合下,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耐心细致宣传征地政策,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介绍该交通工程的重要性,使群众对该工程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做到了思想工作先行,为征地报批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做好征地告知和确认工作

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辽源市土地管理局于2006年4月30日发布了《伊通至辽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预征土地公告》,将拟征地的位址、面积、权属及安置补偿标准等有关事宜予以公告,张贴至征地涉及的村、组。乡、村、组及时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通知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派出勘界、清点、丈量小组,在乡、村组干部在的配合下,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及被征地农户对征地范围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棵数等现状进行核实,予以确认。

(三)严格实行征地听证制度

本着便民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原则,辽源市土地管理局在发征地公告的同时,于2006年6月1日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听证会。规划调整涉及到的西安区、东辽县等代表对辽源市国土资源局扣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认为可行,没有什么意见。发改委、农业、农委等相关部门,对此方案认为可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也切实可行,没有意见。

二、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情况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文件的精神,现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作如下说明: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安置办法:

(一)征用集体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以现金形式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以现金形式拨付给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直接发放给被占地农民手中。

(二)征地拆迁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房屋及附属物的,均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予以补偿。

(三)拆迁农民住房及附属物的,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予以补偿,并由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移地安排宅基地。

(四)此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830人,劳动力人口512人,其年龄情况:55岁以上的农业人口87人,18岁到55岁的农业人口694人,18岁以下的农业人口49人。对于上述农业人口社会保障方面的安置采用如下办法:

1、丧失劳动能力的48人(包括残障、不再适合从事体力劳动等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一部分进入当地养老院进行安置(23人);另一部分纳入当地社会养老保险(25人)。

2、具有劳动能力的733人,一部分安排进行农业建设或发展庭院经济(417人);另一部分组织外出打工,劳务输出等(316人)。

3、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49人,将安置费用拨付给其监护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统一支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政策相关文章
  • 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该怎么保障?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一、工龄对养老金的影响是什么?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2、工龄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工龄
    2023-04-05
    423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补偿标准
    一、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补偿标准土地征用社会保障费用补偿标准如下: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2、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二、征地有哪些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是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2024-01-15
    390人看过
  • 如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一、首先,是征地报批前的工作,征地机关需要进行项目征地调查,编制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表,经国土、财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审核意见后,由国土部门按规定报市县政府。具体流程如下:(一)发布拟征土地告知书市县国土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养老保险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地调查。(二)项目征地情况调查乡(镇)、区政府根据市县国土部门发布的拟征土地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拟征收农用地和享受缴费补贴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组织村(居)民小组填写《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经村(居)委会、乡(镇)、区政府逐级审核后,由乡(镇)、区政府汇总填报《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乡镇调查汇总表》,上报市县国土部门。(三)编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表市县国土部门将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计入征地成本,列入征地补偿预算,
    2024-01-04
    270人看过
  • 苏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进社保
    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消息,苏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意见》(苏府〔2007〕128号),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征地补偿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标准,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是建立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调整机制。被征地农民第一年龄段人员每人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的由7000元调整至7500元;第三年龄段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由160元/月调整至180元/月;第四年龄段人员(包括实施新政策后新被征地农民和按照《关于对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征地保养人员实行专项补助的意见》规定,实行差额补助的原征地保养人员。)每月领取的征地保养金统一调整至280元/月。并通过分步调整,使养老年龄段人员领取的
    2023-04-22
    434人看过
  • 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平稳运行,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简称风险准备金),是指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由政府筹集的用于弥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及养老人员统筹资金收支缺口的专项资金。第三条建立市和区县两级风险准备金:市级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赤字;区县级风险准备金用于承担被征地养老人员统筹资金支付风险。第四条市级风险准备金的筹集渠道:(一)市财政局按照当年征用农民土地的总量和规定的标准,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提取标准为:2004年每平方米5元,其后每5年按照年均增长5%的幅度调整一次。(二)风险准备金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第五条市级风险准备金使用必须按规定程序严格执行。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足以支付未来2个月支出额时,由保险基
    2023-06-07
    154人看过
  • 农村征地程序违法,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征地主体违反征地程行为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还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了保证征地权的有序运行,征地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如果征地主体违背法定的程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行为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及被要求重新做出的责任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考虑行政程序本身的特点,我国行政诉讼法一方面规定违反程序可以导致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以至被撤销,宣告无效,同时,又补充规定,违反程序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宣告违法,也未必会
    2023-07-04
    312人看过
  • 如何妥善运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
    1、国家福利模式,责任主体是国家,筹资来源是一般税收(不是单独开征社会保障税),待遇确定根据个人和家庭需要,与个人能力、纳税多少不相关。2、社会保险模式,责任主体是劳资双方,筹资来源是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确定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强调缴费义务与待遇享受权益的相关性。3、个人储蓄型保障制度,责任主体是个人,筹资来源是个人工资强制储蓄,待遇完全取决于个人储蓄和投资回报的多少,强调个人储蓄的账户资产归个人所有,不能调剂。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当属第二和第三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应该享有哪些知情权被征地农民享有以下知情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
    2023-07-05
    446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账户设立和用途
    (一)市财政局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户主要用途:1、接受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2、接受市财政补足资金。3、接受该账户的利息及资金增值收入。4、接受、拨付实际符合保障条件的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二)各镇(街道)财政所(分局)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会计科目。该会计科目主要用途:1、接受和拨付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拨付。(三)市社保中心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和支出户限于以下用途:1、接受市财政专户及预存款账户拨入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接受镇财政汇入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3、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4、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发放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四)各镇(街道)根据具体产生的16周岁以上保障对象的人
    2023-08-17
    454人看过
  • 保障被征地农民对补偿知情的义务
    政府的此项义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地组织机关要将拟公告,将征地的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告知被征地农民。二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批准征地之后进行“两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该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该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
    2023-08-17
    290人看过
  • 土地征收情况说明怎么写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3、安
    2024-05-12
    362人看过
  • 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征地补偿相关法规第九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第十一条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十二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
    2023-06-02
    96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办法由谁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保障,具体比例与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4-28
    371人看过
  • 2021年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公布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为:郑州市(含巩义)58200元/亩、开封市(含兰考县)42900元/亩、洛阳市49500元/亩、平顶山市(含汝州市)44000元/亩、安阳市(含滑县)44100元/亩、鹤壁市40500元/亩、新乡市(含长垣市)41700元/亩、焦作市42100元/亩、濮阳市46500元/亩、许昌市44000元/亩、漯河市44400元/亩、三门峡市47200元/亩、南阳市(含邓州市)42800元/亩、商丘市(含永城市)43200元/亩、信阳市(含固始县)42100元/亩、周口市(含鹿邑县)、41500元/亩、驻马店市(含新蔡县)41100元/亩、济源市45100元/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农村户口,16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业人员。2017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2、被
    2023-07-16
    489人看过
  • 通山县征地价格及报批价格情况说明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意见》(鄂土资[2006]22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于2006年3月,组织国土、统计、财政、农业等部门,在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城乡差异、农用地等级等因素的前提下,依法科学地拟定了《通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补偿倍数,其具体标准为: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为1.27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为22.50万元/公顷,其中Ⅰ类区域(通羊镇洋都村、井湾、石宕、石航、柏树下村)统一年产值为1.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为30万元/公顷;Ⅱ类区域(包括通羊镇第一区域外的其它村及南林桥镇、九宫山镇、九宫山风景管理区、大路乡)统一年产值1.3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为27万元/公
    2023-06-08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政策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地单位和个人一定的补偿和安置的措施。征地政策的目标是保障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同时保障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征地政策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公平、... 更多>

    #征地政策
    相关咨询
    • 农村被征地的社会保障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05
      第十九条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 (二)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 (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每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被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各该年龄段人员比例基本相同。第二十条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
    • 被征地农民如何办社会保障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06
      第十九条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具体对象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第二十条保障对象具体名单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经乡(镇)人民政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怎么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07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
    • 修高速征地程序及注意事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修高速的征地程序有: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结果、组织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等,对于修高速公路需要征地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违法征地则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补偿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4-28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补偿标准如下: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