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40:44 144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有: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欺诈胁迫、违反法律规定、恶意串通等。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要求赔偿谁有举证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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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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