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怎么认定承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06:37 483 人看过

没有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一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至于承包合同需要乡有关部门备案,并由县有关部门发土地承包证书,并非是合同生效后的必备要件。

一、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还赔偿吗

承包土地期间国家征地赔偿。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承包土地没有到期的,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征地补偿款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助等,归承包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口头合同相关文章
  • 没有合同的包工工程合同怎么确定
    没有签订合同的包工工程纠纷中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使用其他证据对自身权利进行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包工程合同怎样签订按以下流程签订包工程合同:1、由预算部起草合同、进行谈判并组织会签;2、确认待签合同条款与审批调整建议相一致;3、工程部审核技术条款;4、采购部审核采购和供应条款;5、财务部审核财务条款;6、法务分析合同风险及法律条款;7、主管审核合同整体;8、总经理审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7-31
    260人看过
  • 承包活干完不给钱怎么办没有合同
    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不管有没有合同,既成事实的事件可以作为直接索要工资的理由,并且付出了劳动就要的到劳动所得。一、没打辞职报告工资不发怎么办依据劳动法规定的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如拖欠工资的,当事人可直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当地的劳动部门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单位拖欠工资行为违法,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话您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工资的话,您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相关
    2023-06-23
    493人看过
  • 没有签合同算不算承包
    没有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没公证的合同是不是有效协议并不是非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只要符合生效要件的,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
    2023-03-31
    493人看过
  • 承包合同有效期没有规定具体什么时间
    承包合同没有时间限制符合下列条件的就有效:1.承包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2.当事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承包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4.承包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农业的土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中国的土地上不存在私有,未经批准不得建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
    2023-08-02
    266人看过
  • 怎么认定加工承揽合同
    认定加工承揽合同的规定是:加工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除加工合同外,包括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一、装修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当事人在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二、承揽关系需要负连带责任吗?在承揽关系中,一般不负连带责任。但若为共同承揽人,除另有约定外,应当需要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且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与施工合同有什么区别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
    2023-03-11
    383人看过
  • 合同没有金额违约金怎么认定?
    合同没有金额违约金在法律上并无统一规定,依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法等均由合同签订双方约定;在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却在合同没写违约金金额的,需要依据违约金具体条款协商确定;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合同履行相对人变更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合同履行时,相对人变更构成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
    2023-06-28
    420人看过
  • 没签工程承包合同算承包吗
    不算。一、中标人不签合同怎么办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所以,中标人迟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首先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
    2023-06-26
    39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一、《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规定第五百八十五条当
    2023-02-18
    133人看过
  • 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怎么认定有效?
    原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未成就时合同无效,但双方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可视作实际履行合同,依法成立且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没有约定合同生效要件的情况下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合同生效要件本来就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一、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哪些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
    2023-06-26
    471人看过
  • 民法典承包合同的责任认定
    一、民法典承包合同的责任认定承包合同的责任包括合同违约责任、合同无效责任等,如:1.不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合同生效要件不全的,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真实意思表达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
    2023-04-12
    162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中根本违约的认定
    高先生与南京一家4000平方米的大饭店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高先生为承包人.后双方发生纠纷.饭店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高先生承担承包费用42万元(一个季度).高先生在经营过程中,带领了几十号人马进入饭店.但是饭店的原来经营者没有能够提供经营所需要的发票.作为被告的高先生,委托李刚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李刚律师认为:1.提供发票是发包人的基本义务;2.合同也约定了该义务;3.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发包人也应当承担该义务;4.该义务,对于本案来说,有巨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影响;5.因此,高先生不但不需要承担承包费用,而且有权提起反诉,要求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拒绝接受李刚律师的观点;二审法院,接受了李刚律师的基本观点,改判(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思考:1.违约与否,容易认定;2.根本违约的认定,在实践中,有时非常困难;3.根本违约后的救济措施,也是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4.守约方,在一定的情况
    2023-06-09
    390人看过
  • 承包工程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税,承包人要上税吗
    需要的,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征收率)均有不同。具体为:(一)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二)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三)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四)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一、没有劳务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吗可以的。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劳动合同不是必要条件。二、未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的,可
    2023-03-30
    327人看过
  • 承包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承包合同的特征有哪些承包合同的特征包括以下的内容: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3.定做物的特定性。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二、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处理纠纷: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仲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3.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
    2023-02-27
    16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一、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方式1、自带劳务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零散劳务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劳务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
    2023-03-13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口头合同是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是书面合同的对称,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更多>

    #口头合同
    相关咨询
    • 开始承包合同没有签起止时间怎么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起止时间没有写,会涉及到某些事项约定不明,双方可就此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也可以认定为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 有了承包合同不能承包合同确认该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 签了承包合同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违约带来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承揽合同是承包合同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20
      承揽合同不是承包合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标的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 土地承包有没有土地承包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9
      土地承包应该有土地承包证。关键就是之前的村委会将土地发包出去后,承包人是否一直使用承包地,没有撂荒等情形出现,一般会维持在先的承包关系,除非村委会依据相关程序收回了承包地,否则不能在同一地块上再次将土地承包出去。因此不能简单的讲谁有合同或者谁交了承包费就认定谁享有承包权,需要综合看一下该地块的承包地的历史使用情况而定。
    • 口头承包土地的合同怎么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7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无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