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12 12:30:06 149 人看过

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以及职工下班途中溺亡等情形。

不算。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才能算作工伤。否则,就不能算作工伤。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下班途中溺亡,并非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b.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工伤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轻职工因工伤而遭受的损害。

工伤认定标准非常重要,用人单位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职工因工伤而遭受的损害。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代班员工遭遇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由于代班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因此代班人在工作期间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并不代表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如果代班人受伤,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损失。如果劳动者想要享受工伤待遇赔偿,那么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是享受该待遇的前提。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死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1、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
    2023-07-01
    283人看过
  • 上班途中车祸身亡是否属于商业死亡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算因公死亡吗?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的,应计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受伤的,旅客轮渡、火车事故不属于其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负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作造成的事故(2)在工作时间之前和之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完成工作时因事故受伤(3)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因执行工作受到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职务(四)患职业病(五)因工负伤或者外出务工时因事故失踪(六)因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在城市轨道交通中负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
    2023-05-02
    122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的工伤死亡属于哪一类范畴?
    根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工伤死亡无需再进行司法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工伤死亡无需再进行司法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 社 保 局 认 定 】 工 伤 死 亡 无 需 司 法 鉴 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死亡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工亡,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可以排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就可以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直接认定其工亡。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工
    2023-09-13
    78人看过
  • 员工按要求加班下班途中死亡属吗
    员工按要求加班下班途中死亡属工伤。如果是员工下班之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死的,如果员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工亡)待遇;如果员工本人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
    2023-03-15
    156人看过
  • 教师心肌梗死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一、教师心肌梗死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教师心肌梗死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在发生疾病之后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的,那么就可以视同为工伤,如果超过了四十八小时,那么是不能按工伤处理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2023-08-24
    180人看过
  • 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不属于工伤
    一、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不属于工伤学校厨师下班回宿舍途中摔倒死亡,不属于工伤。因为其摔倒并非因为从事工作,所以不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况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即指伤害的形成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即与从事的职业活动紧密相关。而宿舍不是进行工作的收尾,是工作结束后的休息场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
    2023-06-11
    72人看过
  • 下班途中意外身亡法院认定属于工伤
    下班途中意外身亡法院认定属于工伤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11月17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并作出终审裁定,要求劳动部门认定下班途中意外身亡的矿工为工伤。袁孝勇是巫山县龙村矿业公司采煤工。2005年9月17日凌晨,袁下班后即从煤矿回家,路过龙村矿业公司所属梯子岩煤矿时,被上端公路处落下的石头砸中身亡。矿业公司随后向巫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死者进行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袁属非工伤死亡认定。对此,死者家属不服,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结果是“维持”认定。一审法院认为,袁孝勇被石头砸中之处是其回家的必经之路,且该路段属矿业公司管理范围,判决撤销县劳动局作出的认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认定。(许世雄)
    2023-06-10
    179人看过
  • 心梗是否属于连续加班的工伤范畴?
    不算工伤。急性心肌梗死是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所引起的心肌坏死,是一种疾病,职工只有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心梗住院无论是否工作岗位突发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员工工伤职工心梗死亡怎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2023-07-07
    357人看过
  •  午休加班是否属于加班范畴?
    午休时间是否算加班要视公司规定而定。工作时间是劳动时间,国家法律未明确规定午餐时间是否应算入工作时间。但规定职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超过要给予加班费。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中午休息时间是否算加班要依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来决定。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国家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午餐时间工作是否应该算入工作时间,只是规定了职工每天工作不能超过八小时,超过的要给予员工加班费。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 家 法 律 如 何 规 定 午 餐 时 间 是 否 算 加 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关于工资支付与休息休假若干问题的通知》,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天享有必要的劳动者休息时间,其中,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在此基础上,关于午餐时间是否算作加班,我国法律并未进行直接规定。然而,根据
    2023-09-11
    72人看过
  • 下班后发生的意外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内容
    一、下下班后发生的意外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内容劳动者在下班以后发生意外,如果是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的意外事故伤害,算工伤。如果不是发生上述意外事故的,一般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有什么意义工伤的认定时效: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职工一方就可以在一年
    2023-12-04
    453人看过
  • 过节返程途中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案情:原告:高*元。被告: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鸿立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告高*元之女高*雪系第三人**鸿立劳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职工,高*雪于2008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派遣高*雪到黔江区**邮政所(下称**邮政所)工作,期间高*雪租住在黔江区新华乡。2011年2月2日至2011年2月5日期间,**邮政所安排包括高*雪在内的职工春节休假,到2011年2月6日恢复正常上班,高*雪便回到130公里外的彭水老家过节。因**邮政所安排高*雪的上班时间为2011年2月6日上午8时30分,高*雪便于2011年2月5日从彭水家中乘汽车赶回黔江。不幸的是,高*雪乘车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高*雪重型闭合性颅脑外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巡警支队认定高*雪对此次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高*雪死后,原告高*元向被告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被告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
    2022-11-12
    359人看过
  •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是工伤吗
    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上班路上摔了算工伤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该如何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
    2023-04-05
    185人看过
  • 抑郁症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抑郁症能申请工伤吗可以。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可以确定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
    2023-07-03
    70人看过
  • 在高温作业中中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一、在高温作业中中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2023-07-04
    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不能胜任工作, 上下班途中中风, 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是否是工伤是需要看员工受伤是处于什么状况,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判定是否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
    • 员工在下班时自己扭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2
      员工在下班时自己扭伤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
    • 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住院属于工伤范畴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在上班的时间内受伤, 是否属于工伤的范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4
      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
    • 春节放完假回厂里上班路途中遇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一、春节放完假回厂里,上班路途中遇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