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如何进行判定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判定如下:
1.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的行为;
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权;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只能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后者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n(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n(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n(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n(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n(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n(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n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n(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n(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n(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对于挪用资金罪的判决应该如何进行?
443人看过
-
公款挪用行为应被判决几年
407人看过
-
如何判断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实
188人看过
-
挪用公款如何合法地进行定罪处罚
102人看过
-
挪用公款三万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审判?
368人看过
-
单位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的行为应该区别定性
195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应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行为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
如何进行挪用公款潜逃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1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
-
如何正确对待挪用公款的行为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4挪用公款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应交公款未交是挪用公款的行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5如果只是因为工作忙,没有及时上交,没有给事业单位造成损失,一般没有问题。只是以后要注意,这种事情一定要优先。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挪用公款由个人使用,金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
-
挪用公款罪进行自首应该怎么量刑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根据的有关规定,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