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什么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5:20:38 197 人看过

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什么案件

主要受理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理、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监察相关文章
  • 劳动监察大队备案的具体流程
    一、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1、案件来源:(1)主动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在主动监察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案件,可以实施当场处罚。当场处罚案件须在二个工作日内报所属机关登记备案。(2)举报投诉:指公民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检举他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控告自己劳动保障权利受到他人损害的情况。对举报案件受理与否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在七日内立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信函举报的应将其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举报人要求告知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应通知举报人。(3)上级委托和其他机关移送案件:接到上级委托和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及本级机构管辖范围的,应及时立案查处;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回复并说明情况;属于劳动
    2023-07-09
    247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确立劳动关系要带什么
    一、劳动监察大队确立劳动关系要带什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配合举证的,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在平时应当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等与工作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必要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劳动纠纷解决方式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2、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具有劳动争
    2023-06-08
    107人看过
  • 哪些问题可以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受理
    一、哪些问题可以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受理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为: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2.填写登记表;3.提交证据材料;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6.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三、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有何差异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差异如下: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3.法律后果
    2023-10-13
    379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的时间要多久完成
    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的时间要多久完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二、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下列材料: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三、劳动局投诉能撤回吗向劳动者投诉后是可以撤回的。如果劳动者与用
    2023-10-30
    271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罚款标准
    1、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2、用人
    2023-08-12
    89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上班时间
    劳动监察大队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除遇到节假日调休外。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一、法定假日一年多少天法定节假日,一般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8月2日,人社部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明确,休
    2023-03-31
    398人看过
  • 劳动监察和监督检查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监察和监督检查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是指法律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检查、监督、纠正、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它具有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对象具体、监督内容全面、监督性质多样的特点。劳动监察和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法有效实施的主要环节。劳动法监督检查制度劳动法监督检查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和个人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监督检查的任务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承担。监督检查的对象只是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指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
    2023-05-02
    70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不执行怎么办?
    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签合同劳动监察大队是否会管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其职责包括劳动监察,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即使没有签订合同,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劳动监察大队也依然可以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023-07-21
    498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哪些材料才能受理申请?
    私人个体户XXX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其单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未进行背景调查、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精神抑郁和长期加班等。请求大队严肃处理。以下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的投诉文书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2.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提供哪些信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告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存在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风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告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存在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风险等情形,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到劳
    2023-11-12
    77人看过
  • 在工地上受伤去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要如何办
    一、在工地上受伤去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要如何办在工地上受伤去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2.填写登记表;3.提交证据材料;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6.将处理处罚决
    2024-01-05
    360人看过
  • 承包人工资是否到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应当不予受理,理由如下:包工头与施工企业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包工头是工程人工部分承包商,靠工程人工费差价获取利润。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包工头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尚未作出明确界定。因不符合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包工头与施工企业之间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因而不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劳务纠纷案件时,一律按劳务合同关系处理。包工头不适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诉主体。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从这里看出,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赚取人工费差价的包工头。为包工头追讨劳务费不等同于民工受益。现实中,包工头携款逃逸的案例不在少数。为确保劳动者能拿到工资报酬,国家《劳动法》、原劳动部建设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2023-05-04
    357人看过
  • 了解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1、组织又或者是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又或者是规章的行为;2、被职工投诉的用人单位,被投诉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除此之外,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也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务关系吗劳动监察大队只会处理劳动争议,对劳务纠纷是不处理的,产生劳务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
    2023-06-30
    53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能否对合同进行监察?
    没签合同劳动监察大队是会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辞退后没有补偿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作人员会安排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只能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
    2023-07-16
    223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有什么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如下:(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劳动监察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4、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2023-08-18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 更多>

    #劳动监察
    相关咨询
    •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监察大队有哪些受理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
    •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多久能结案, 劳动监察大队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一般为6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期30日。劳动者可以询问进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
    • 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受理劳动争议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过了两年时限的不予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重新投诉的,不属于监察大队受理范围的他们不会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
    • 劳动监察大队能否直接受理工伤纠纷?劳动监察大队是否有权受理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通常是不可以的。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行政部门下属的专事劳动监察的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问题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劳动监察大队无权受理工伤纠纷;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纠纷时,通常是将纠纷双方所提供的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来作为裁决的依据,已经被认定为工伤是作为先决条件存在的。当存在特殊情况或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时,各地的处理也不一致,有的是受理后在
    • 什么是劳动监察大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监督受理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2、被投诉用人单位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责任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