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颁布部门】交通部
【颁布日期】1990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90年03月03日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1990年1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3月3日交通部令第1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时调查处理海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本条例的实施机关。?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船舶、设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
以渔业为主的渔港水域内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和沿海水域内渔业船舶之间、军用船舶之间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海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设施发生的下列事故:?
(一)碰撞、触碰或浪损;?
(二)触礁或搁浅;?
(三)火灾或爆炸;?
(四)沉没;?
(五)在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
(六)其他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必须立即用甚高频电话、无线电报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船舶或设施的名称、呼号、国籍、起迄港,船舶或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海况以及船舶、设施的损害程度、救助要求等。?
第六条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除应按第五条规定立即提出扼要报告外,还必须按下列规定向港务监督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文书资料:?
(一)船舶、设施在港区水域内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当地港务监督提交。?
(二)船舶、设施在港区水域以外的沿海水域发生海上交通事故,船舶必须在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港口后48小时内向港务监督提交;设施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用电报向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报告《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要求的内容。?
(三)引航员在引领船舶的过程中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在返港后24小时内向当地港务监督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前款(一)、(二)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在征得港务监督同意后可予以适当延迟。?
第七条《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应当如实写明
下列情况:?
(一)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二)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
(三)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四)事故发生时的气象和海况;?
(五)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六)损害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应于检验后补报);?
(七)船舶、设施沉没的,其沉没概位;?
(八)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第八条海上交通事故报告必须真实,不得隐瞒或捏造。?
第九条因海上交通事故致使船舶、设施发生损害,船长、设施负责人应申请中国当地或船舶第一到达港地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或鉴定,并应将检验报告副本送交港务监督备案。?
前款检验、鉴定事项,港务监督可委托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其费用由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
船舶、设施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船长、设施负责人必须申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鉴定,并将鉴定书副本送交港务监督备案。?
第三章调查?
第十条在港区水域内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由港区地的港务监督进行调查。?
在港区水域外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由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或船舶到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港口的港务监督进行调查。必要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指定的港务监督进行调查。?
港务监督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参加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港务监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调查应客观、全面,不受事故当事人提供材料的限制。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港务监督有权:?
(一)询问有关人员;?
(二)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三)要求有关当事人提供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报务日志、航向记录、海图、船舶资料、航行设备仪器的性能以及其他必要的原始文书资料;?
(四)检查船舶、设施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和核实事故发生前船舶的适航状态、设施的技术状态;?
(五)检查船舶、设施及其货物的损害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
(六)勘查事故现场,搜集有关物证。?
港务监督在调查中,可以使用录音、照相、录相等设备,并可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调查手段。?
第十二条被调查人必须接受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的有关情节,并提供真实的文书资料。?
港务监督人员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
第十三条港务监督因调查海上交通事故的需要,可以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港务监督同意,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第十四条港务监督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材料,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和人员因办案需要可以查阅、摘录或复制,审判机关确因开庭需要可以借用。?
第四章处理?
第十五条港务监督应当根据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察机关。?
第十六条《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船舶、设施的概况和主要数据;?
(二)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和地址;?
(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气象海况、损害情况等;?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依据;?
(五)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及依据;?
(六)其他有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19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37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的公告
26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1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34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203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实施条例2017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9国防交通保障方案确定的重点交通目标的管理单位和预定承担保障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编制重点交通目标保障预案,并做好相关准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中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0没有在中国港口开展国际班轮运输业务,但在中国境内承揽货物、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收取运费,通过租赁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船舶舱位提供进出中国港口国际货物运输服务;或者利用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提供的支线服务,在中国港口承揽货物后运抵外国港口中转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但有《海运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是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1海关依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其他财产以及账册、单据等资料,应当制发海关扣留凭单,由海关工作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保管人、见签字或者盖章,并可以加施海关封志。加施海关封志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海关解除对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其他财产以及账册、单据等资料的扣留,或者发还等值的担保,应当制发海关解除扣留通知书、海关解除担保通知书,并由海关工作人员、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