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第三次拍卖失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35:06 20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经三次拍卖后仍然流拍的,如果申请人拒绝该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进行变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强制拍卖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强制拍卖标的物上设有担保物权

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上设有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并予以拍卖,抵押权人不得以其抵押权抗拒法院的执行行为。但拍卖所得价款必须优先清偿抵押权人,剩余部分才能用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债权。对那些价值明显等于甚至小于所担保债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拍卖。

(二)关于中止拍卖、撤销拍卖委托

人民法院在强制拍卖中享有单方中止拍卖和单方撤销拍卖委托的权利。人民法院行使这些权利应当具备严格条件,遵照完备的程序,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般而言,只有在拍卖成交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才有权单方通知拍卖机构中止拍卖

(1)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进行审查的;

(2)人民法院发现执行依据确有错误,需要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

(3)拍卖机构的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但不至于导致拍卖无效的。

人民法院单方撤销拍卖委托,一般应当是在拍卖成交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1)据以执行的依据被撤销的;

(2)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及案件当事人对拍卖提出意见,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

(3)拍卖机构以不正当方式取得拍卖权的;

(4)竞买人之间或者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拍卖委托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三次招标失败后怎么办
    可以申请改变采购方式,选择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或者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023-04-21
    274人看过
  • 三次拍卖流拍抵押权人咋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因此,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一、拍卖要通知抵押权人
    2023-03-02
    275人看过
  •  房屋第三次拍卖后的处理方式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流拍后的处理方式。如果经过三次拍卖仍然无法成交,人民法院可以将该房屋按照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折价,并将其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在再次变卖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价格,但是每次降低的金额不能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法院可以将房屋变卖并将其用于偿还债务。如果申请执行人仍然不接受抵债,法院可以解除查封和冻结,并将房屋退还给被执行人。房屋法院拍卖三次流拍后的处理方式:1.如果经过三次拍卖仍然无法成交,人民法院可以将该房屋按照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折价,并将其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2.在再次变卖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价格,但是每次降低的金额不能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3.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法院可以将房屋变卖并将其用于偿还债务。如果申请执行人仍然不接受抵债,法院可以解除查封和冻结,并将房屋退还给被执行人。 房屋司法拍
    2023-08-30
    211人看过
  • 三次流拍后可以再次拍卖吗
    一、三次流拍后可以再次拍卖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那么在法院房子流拍后应该如何处理,经过三次拍卖流拍,已经不能再进行拍卖,但你可以申请以保留价抵债。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二、司法拍卖房屋拍卖流拍三次后的处理办法是: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
    2023-03-18
    53人看过
  • 三次流拍的房产怎么买卖
    经过三次拍卖流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经不能再进行拍卖,但可以申请以保留价抵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
    2023-05-09
    170人看过
  • 以房产为例,司法拍卖流拍三次后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因此,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变卖程序仍无法成交的,则只能选择以房抵债,否则法院对抵押房产予以解除查封、冻结,并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2023-06-24
    225人看过
  • 第三次土地拍卖港府揽金51.8亿元
    11月28日,香港本财年规模最大的土地拍卖结果出炉,两块地皮共售出51.8亿港元,买家分别是长江实业和信和置业。信和置业凭借出人意料的高价19.4亿港元将其垂涎已久的一块位于九龙塘的豪华地皮揽入怀中。长江实业出资32.4亿港元,购买了另一块位于马鞍山的适宜建设普通住宅的土地,价格之低也出乎市场人士预料。分析家认为这一结果折射出当前高端房与普通房市场间存在的差异。本次拍卖使得港府土地收入增加为320亿港元,已超出305亿港元的全年总目标。九龙塘地皮竞争激烈,信和置业击败了包括南丰发展、嘉华国际、华懋集团、嘉里建设和恒基地产等竞标者,以每平方英尺9868港元的高价买入。成交价比勾地底价上浮76.4%。这一不同寻常的高价预计将成为下月拍卖的太平山顶高档地块的定价基准,太平山顶地块由于地理位置稀缺,预计拍卖竞标会相当激烈。信和置业主席黄志祥表示,信和置业将投资30亿港元于九龙塘项目,包括土地成本与
    2023-06-08
    299人看过
  •  离婚两次,第一次失败,第二次能否被判离?
    本文介绍了起讼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诉、法院审查和立案等步骤。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失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任何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能决定准许离婚。而如果双方的感情有可能恢复,法院可能会避免判决离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失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任何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能决定准许离婚;2.如果双方的感情有可能恢复,法院可能会避免判决离婚。起讼离婚的程序如下:1、起诉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感 情 有 望 恢 复 ? 法 院 决 定 是 否 准 许 离 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而,离婚登记的核准并非完全由婚姻登记机关决定,法院也参与其中。因此,当法院
    2023-09-08
    140人看过
  • 法拍房第一次流拍第二次什么时候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时,如果无人竞拍的,申请人不同意拍卖物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司法拍卖流拍三次后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2023-03-20
    450人看过
  • 企业破产拍卖不出去怎么办
    企业破产资产处置拍卖无人问津,可以进行流拍,然后重新估算价格继续再拍卖。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一、公司拆迁,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搬迁企业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后,企业用于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当由变卖、拍卖所得的破产财产来偿还。按照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偿还优先次序的其他费用后,再按比例偿还各项普通债务。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
    2023-06-22
    397人看过
  • 2次公开招标失败怎么办
    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
    2023-04-21
    468人看过
  • 三方协议签署失败怎么办?
    签了三方协议不想去情况如下:1、向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劳动者有权自由择业。用人单位一个月不回复,视为有效,然后办理失业证,再到想去的单位就业;2、毕业生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后果,主要表现:(1)用人单位花费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并做了大量的工作。考虑并安排了员工的后期工作。一旦违约,一切工作都白费了,不得不另起炉灶,导致工作被动;(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视为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与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的怀疑,将来可能不会去学校选择毕业生;(3)影响其他毕业生。签三方协议的流程三方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四个流程,即要约和承诺。详细如下:(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二)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协议内容,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
    2023-07-02
    471人看过
  • 国有企业被拍卖职工怎办
    一、国有企业被拍卖职工怎办国有企业被拍卖需要对职工进行补偿。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公司所有资产被法院拍卖,拍卖款按如下顺序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023-05-06
    376人看过
  • 离婚,第一上诉失败,第二次与第一隔多久
    6个月。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起诉离婚能离婚吗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并不是看第几次起诉,而是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只要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通过法庭审理最终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即使被告方坚持不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比如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二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一方再坚持不离婚,结果也是要判决离婚的。2、如果第一次起诉,对方又坚持不离,而原告方又不能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话,法院可能会判决不离,从而给双方一个恢复感情的机会。3、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过六个月后,仍然可以再次起诉,但过六个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原告出现了新的理由,新的事实,也可以在
    2023-04-04
    92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拍卖委托
    相关咨询
    • 司法拍卖三次留拍失败,以后的循序怎么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法院拍卖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由法院会提出以财产抵债。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拍卖不超过三次。达到了上述最大次数后,法院对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可以变卖一次,否则在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情况下,就“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 变卖失败能否再次拍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0
      可以再次拍卖。 变卖失败的,可以进行两次拍卖,如果两次不成,会采取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
    • 法院拍卖房产第二次失败的规定是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三次流拍,你可以以最后的流拍价格接受拍卖物来抵顶你的债权,必须你给法院写申请才行,建议和执行法官沟通一下。
    • 企业破产重整失败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29
      因重整失败而导致破产重整程序终结的,法院除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外,还应根据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随即作出企业破产的宣告。 法院作出上述终结破产重整程序的裁定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还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有关裁定事项。交易所根据法院对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裁定撤消对恢复正常经营的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股票的特别处理,或根据法院作出的企业破产的宣告和《股票上市规则》对被宣告破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报
    • 拍卖房产后三次流拍无效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3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动产或不动产时应当确定保留价,如果第1次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2、对于第2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