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权债务处理原则有几种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00:40:10 470 人看过

离婚时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5、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女方坚持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分割财产要注意遵循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适当的给予弱势方一定的照顾。3、如果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则应该照顾无过错方。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当然财产分割时也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

《民法典》第1062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1、依《民法典》第1087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民法典》第1041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民法典》第1087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对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债权来源的几种类型
    债券的发生根据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债券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债权的发生有哪些原因
    2023-07-07
    14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务债权
    夫妻协议离婚债务处理方式为: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男方躲债不还离婚财产怎样分男子躲债假离婚不可以不还。若夫妻一方为躲债假离婚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2023-03-12
    6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问题如何处理有什么原则
    一、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问题如何处理有什么原则夫妻离婚时债务分割问题的处理:若该笔债务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双方生产经营的,则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偿还。处理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民法典夫妻离婚时婚后的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夫妻离婚时婚后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
    2024-01-16
    484人看过
  • 婚姻债务如何界定,夫妻个人债务类型
    一、婚姻债务如何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名或者一方签名后另一方追认的债务,或者一方签名但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个人债务类型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
    2024-01-12
    495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原则债务纠纷相关原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3、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4、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债权债务纠纷处理办法(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
    2023-07-24
    460人看过
  • 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怎么认定,夫妻共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怎么认定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二)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三)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夫妻共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
    2023-05-08
    133人看过
  • 如何规定夫妻离婚债务清偿原则
    夫妻离婚后,清偿共同债务的原则:平等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离婚债务清偿引纠纷,夫妻债务怎么还王某某和周某某要结婚,王某某选中了一套房子并向有钱的老乡借了20万元来付房子的首付和购置结婚用品。婚后他们用自己的工资来还这些贷款和借款。在2012年10月,他们有了一对双胞胎。但是孩子出生以后就发现孩子们有先天的心脏病,在两个孩子三个月后,两个孩子都得了肺炎,某某为了给孩子治病,向单位借了三万元。王某某因为姐姐孩子考上了英国的大学,就向朋友借款三万赠与姐姐的孩子。王某某和周某某的感情也因为家务事的增多产生了裂痕。后王某某就经常不回家,于是在2014年4月的时候,周某某起诉到法
    2023-08-10
    96人看过
  • 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类型
    一、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类型债权担保方式包括如下几种类型: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仅只能质押动产,就连股份和支票等权利也可以质押。4.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
    2023-10-08
    133人看过
  • 如何界定婚内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
    一、如何界定婚内债务债务是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产生的,就是婚内债务,但婚内债务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
    2023-04-18
    37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此时,虽然可以再向离婚的另一方起诉偿还,但是费时费力,得不偿失。一、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知道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财产的。【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
    2023-03-05
    195人看过
  • 处理夫妻婚前债务的几种方式是什么
    一、处理夫妻婚前债务的几种方式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婚前债权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个人偿还,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作为婚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了如下四个原则:1.“共签共债”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原则: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则:
    2023-12-16
    75人看过
  • 债权的种类有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下列几种(1)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2)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3)以及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等种类,其中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类别。《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024-04-20
    492人看过
  • 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怎样处理夫妻离婚债务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应夫妻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4-15
    166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务分配规则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债务应当这样划分:1、债务是因个人原因而负担的,应当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不用共同偿还;2、债务是因家庭日常生活而负担的,或者是因共同生产经营、共同签名所负的,该笔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当达成清偿协议。夫妻离婚债务和资产怎么划分?(一)关于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方面:1、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常的情况下是要夫妻双方平等分配的,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在这个家庭中主要的生产和生活以及这个家庭的经济来源的等等的情况去处理夫妻之间的共同的财产,可能夫妻双方之间会有一定的不同,但是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在这个家庭中是属于夫妻双方个人的专属的财产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这种个人的财产是归个人所有的。2、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他们夫妻双方分别在不同的地方有个各自不同的事业,但
    2023-07-02
    20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有债务离婚有几种方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如果离婚时夫妻有共同债务,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夫妻有共同债务,选择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在离婚前以夫妻共同财产将共同债务偿还清楚,如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或者双方不愿意当即清偿所有债务的,男女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就债务分担、清偿方式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但如果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同意双方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则该协议内容仅在离婚双方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则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离婚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那么,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
    • 夫妻离婚贷款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二)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三)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
    • 离婚夫妻债务分割有哪几种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5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2、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
    • 债权转让的几种类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
      1、债权转让的划分类型有债务重组转让,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等,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