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管辖权异议如何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0:14:03 284 人看过

工伤如果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影响往往都是非常大的,因为受了工伤之后一般都是不能够进行工作的,所以就无法保证自己的收入。如果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有管辖权的异议我们需要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进行处理。

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发生工伤纠纷怎么办?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如果对工伤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你如果是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到原单位所在地先认定工伤,根据规定享受待遇即可。如果是民工,在事故发生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

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管辖权与合同纠纷解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合同纠纷管辖的问题,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是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合同纠纷辖地、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管辖权、合同纠纷管1、合同纠纷案件有无协议管辖有是否有效有效协议管辖效力优于法定管辖。2、无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无效(标准:协议不明确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法定管辖确定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即被告人住所地。3、法定管辖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只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4、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6、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
    2023-07-04
    9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如何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管辖地在哪
    建筑工程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建筑工程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在工程所在地。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涉外合同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有下列解决途径:1.和解。是指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诉讼解决。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三、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
    2023-04-10
    61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
    在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并提出该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体;(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3)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即在人民法院受理相应案件之后,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书面方式以外如口头方式提出无效。《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第2款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作了规定,对
    2023-06-13
    46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异议书怎么提出赔钱?
    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异议书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
    2023-04-10
    216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之借款纠纷与不动产纠纷
    2006年11月底,家住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的孙晔(化名)与张国华(化名)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880000元的价格,将孙晔所有的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小区内一套房产(该房屋因贷款已抵押给银行)出售给张国华,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应相互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作为中介方,为了使房屋顺利出售给张国华,于同日与孙晔签订借款合同,借予孙晔480000元清偿其购房贷款,解除交易房产的抵押,取回其房屋产权证。2007年3月初,孙晔借卖房东风取回房屋产权证,却未依约将房产证交中介公司收押。多次交涉未果后,中介公司于3月底向孙晔发出履行通知书,要求孙晔交付房产证原件并配合中介公司、张国华完成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流程。可是孙晔对此仍然无动于衷。遂,中介公司于4月初将孙晔诉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请求判决孙晔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产证原件
    2023-06-09
    67人看过
  • 如何解决物业纠纷的管辖问题
    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发生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内容主要围绕物业展开,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权利义务的确定离不开物业。而物业又是指房屋及其附属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等,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应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更具有正当性。不动产物权纠纷是基于物权的确认、分割、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保护,以及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纠纷。从物业服务内容看,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包括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共有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以及广告等公共收益的收取、使用进行公示说明等。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目的亦是为了业主更好地使用、保护和管理自己的专有和共有之不动产物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之症结亦在于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继而拒交物业服务费,案件之审理多牵扯到合同
    2023-02-21
    212人看过
  • 如何解决离婚案件的管辖纠纷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诉讼中,被告存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等几种情况时,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
    2023-07-04
    82人看过
  • 工伤待遇纠纷如何确定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
    2023-06-22
    155人看过
  •  劳动纠纷如何解决:找谁来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 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将管辖此案件。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 则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将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规定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作出公正判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人民法院也应当
    2023-11-15
    206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的含义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
    2023-05-09
    404人看过
  • 诉讼管辖权如何影响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管辖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5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
    2023-07-07
    436人看过
  • 杨小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许民三终字第2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小木,男,汉族,1947年8月14日出生,住许昌县尚集镇蒋马村。委托代理人杜宏伟、王书兴,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许昌县蒋马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许民三终字第2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小木,男,汉族,1947年8月14日出生,住许昌县尚集镇蒋马村。委托代理人杜宏伟、王书兴,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许昌县蒋马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九零,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苏向伟,许昌市魏都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杨小木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2008)许县民初字第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杨小木的委托代理人杜宏伟、王书兴,被上诉人
    2023-06-10
    45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主体是谁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主体是社保经办机构。劳动者将社保经办机构作为被告,用人单位作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中对部分赔偿项目来源表述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而却没有对直接支付对象进行明确,比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在实际操作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项目赔偿款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部分项目赔偿款则是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
    2023-03-26
    113人看过
  • 对工伤待遇争议案,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职工在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时,遇到了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的问题。同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时,也存在管辖权的划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
    2023-04-26
    9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待遇争议仲裁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工伤待遇争议管辖权该如何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职工在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时,遇到了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的问题。同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时,也存在管辖权的划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
    • 工伤保险待遇决定异议书中如何提出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 ?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复议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 未成年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解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4
      未成年工与成年工工伤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