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法律特性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9 17:35:17 436 人看过

一、失业保险的法律特性有哪些

失业保险有以下特点:

1.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2.强制性,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

3.互济性,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

4.其他。

二、只要失业了就能领失业保险吗

失业了不是就能领失业保险,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里

失业金每月15日发放到卡里。

一般情况下,每月15日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当月发放。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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