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芳,女,56岁,系某公司退休职员。
被告李*明,男,59岁,系某厂退休工人。
[案情]
2001年7月,原、被告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到居住地某市A区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对于子女及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将位于A区A小区10号楼342室房产分割给被告,被告给原告110000元钱。民政部门按《婚姻登记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给原、被告办理了离婚手续。原、被告拿到离婚证后,被告于2001年8月底将342室房让更为自己的名字。原、被告在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前半个月,在B区与他人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购买坐落于B区某小区50号楼262室的房子,成交金额为130000元,原告当时交购房定金12000元,房产部门于2001年8月初给原告发了房产权证。原告以离婚后发现A区B小区一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为由,于2002年7月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此处住房。
在审理中:
原告诉称,双方由于感情不和于2001年7月初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后发现以被告名义在A区B小区购买的一处民政房屋没有分割,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经与被告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条理》有关规定,原告无权提起诉讼。原告讲离婚后在B小区发现有一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这不是事实,购此房时用了原告的工龄年限,因此少拿了些钱,这件事原告是知道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原告对此房没有争议,这处房子在离婚时已经分割完了。离婚协议中女方财产归女方,男方财产归男方所有,其中包括了这所房子,不同意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告所要分割的该处房产归被告所有,并要求分割我们位于B区的共同房产。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查明的事实出现了如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保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重新分割原、被告离婚前位于A区B小区的那一处未分割的房产,因为该房产是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殊约定此房归一方所有,不管原、被告在离婚时是否对民政部门讲明了有几处房产,此房产应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现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分割此房产,关于被告所提分割在B区的房产问题,因此处房产是在双方离婚后才发给原告房产证,故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支持被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争执的A区B小区的房产,在被告与单位签订公有住房(成本价)出售协议书,原告单位给被告所在单位出具了夫妻工龄证明表,因此被告少交了按工龄系数应折扣的钱,此处房子在参加房改时,原、被告尚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因此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将此房遗漏,故应重新分割此房产。关于被告要求分割B区房产的问题,虽该房的房产权证是在双方离婚后才发给了原告,但因该处房产是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签订购买房产的经纪合同,虽然当时原告交了12000元购房定金,但这时原、被告合法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原、被告购房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应予以分割。
第三种意见认为:原、被告离婚时在协议的情况下解除夫妻关系的,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自治原则的体现,原告承认被告在房改购A区B小区房子时用了自己的工龄年限,而且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财产及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后,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发给当事人离婚证,这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原、被告对于自己采取什么样的形式离婚,这是双方当事人对选择权的体现,本案原、被告离婚时选择的是行政程序,而不是法律程序,且在原、被告离婚时不存在被告隐瞒或隐藏该处房产(B小区房产)的情形,而且原告对被告购B小区房子时用了自己的工龄情况是知道的,只是在离婚时对该处房产没有争议。即原、被告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对该处房产已自行分割完毕,对于原告这一诉讼请求不应支持,并应驳回原告要求重新分割该处房产的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要求重新分割在B区房产的问题,因原告在本诉中没有涉及此问题,被告对此问题又未提出反诉,故法院对被告所提此问题不应同案处理。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
是否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分割后是否后悔?
233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割:分居一方买房,是否需要分割?
382人看过
-
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要重新分配吗
62人看过
-
是否离异后需要重新划分财产?
476人看过
-
重新分割财产需要多久时间离婚
412人看过
-
是否可以对已经分割的遗产进行重新分割?
210人看过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
-
哪些情形下需要重新分割财产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 1、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纠纷或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均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对离婚时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可在发现以下情况的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
-
房产要分要缴税,离婚分割房产是否需要缴税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一、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二、法律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
以财产的分割不公为由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能以财产分配不公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但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经依法调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原告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
离婚未分割房产重新分割时效是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想要知道离婚未分割房产重新分割时效是多久,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要看当初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已经双方达成分割该住房协议,是否已经协议好住房归谁。 如果之前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该住房的分割分配,住房又是两人婚姻期间取得共有财产,那么离婚后可以协议分割或者起诉分割该住房。 如果之前离婚协议中已经就该住房的分割分配达成了双方一致意见的协议,那么规定只有在离婚一年内可以起诉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