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卖方拒不迁出户口,是否构成违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25:56 140 人看过

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就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怎么处理

可以向法院起诉,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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