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面临强拆怎么办?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5 17:30:20 73 人看过

一、国有土地房屋面临强拆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需要征收的需要依法进行补偿,并需要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征收需要征收人以及相关征收部门作出不同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救济期限内救济,依照法律规定维权。

到了下达补偿决定阶段,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撤销,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如果依法撤销补偿决定,即可阻止司法强拆。因为法院裁定非诉执行的依据主要是合法有效的征收补偿决定。如果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者诉讼,期限一过,再到法院就会直接驳回诉讼。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是属于起诉条件的。不同诉讼时效等。

二、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追责的方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民事赔偿。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三、强拆后可获取的相应赔偿有哪些?

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所以只要是在正常合法的范围之内,国家是可以拆除当事人的房屋的,但是国家在拆除之前,会给当事人时间和规定,让当事人搬迁,都是人搬迁之后,虽然这个房屋没了,但是这个补偿是可以领到的,国家会按照当事人房屋的具体价值来给当事人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公安也算是属于政府机关之一,也就是说公安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条例来对公众进行信息公开,但是也不是说全部内容都需要公开只有上述详细说到的才需要,如果公安需要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的话,群众是可以去申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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