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行为的危害性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02:49:50 409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罪行为的危害性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行为的危害性是如下: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医疗事故医生要承担哪些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相关法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疗事故赔怎么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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