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小企业员工流动频繁、用工管理缺乏规范,使企业在劳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埋下了隐患。本文不惴浅陋,拟就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粗浅讨论。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都会使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由劳动关系中的一方依法单方解除。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之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必须法定,不能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终止的事由。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主体解除种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法律风险法律依据程序要求备注双方协议解除(用人单位提出)是解除协议是否完备《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第2款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动议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可协商解决加班、带薪年休假、社保等其它劳动争议。协议解除(劳动者提出)否能够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动议劳动者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权)否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只要依法行使,就能解除劳动合同。不以用人单位同意为前提。劳动者单方解除(试用期内)否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书面通知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被迫解除)是用人单位证明自己无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有过失)否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有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无过失)是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经济性裁员)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是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要向劳动部门报告,而非其审批。裁减人员时,应当留用下列人员:②与本单位签订较长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又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终止类型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法律备注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同意以相同或提高劳动条件续约的,用人单位拒绝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续订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或拒绝续约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详见拙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的续订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是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续约。否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否《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还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否劳动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正。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中的其它问题
其他情况法律依据备注
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逾期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可以并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性质不同,不能并存经济补偿金是否需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经济补偿金何时向劳动者支付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的义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不签定书面合同,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支付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多份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排除经济性裁员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
【作者简介】
齐精智,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致力于中小企业(西安)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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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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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指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5《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情形,但是在实践中,对此仍有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笔者通过本文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稍加整理,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望指正。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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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保险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保险合同是否终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解除劳动保险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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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5企业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开除劳动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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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关系终止还是劳动合同终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劳动关系也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通俗地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双方都要办理一些手续,包括员工停止、交接工作,公司办理退工,办理了才认为是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果合同终止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单位也就默认的。该工作即处于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状态。劳动部1996年《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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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解除和终止的区别,解除与终止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3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二者的区别主要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