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证据的收集由谁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01:19 65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证据的收集

法律规定了限制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证据收集权的制度。第一,只是被申请人的证据收集权受到限制。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受这种限制,他们有权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收集证据。第二,限制的内容是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如果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取证要求,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作出调查取证的决定。第三,限制的时间是行政复议的过程。这一过程开始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受理,结束于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完毕。

行政复议进行调查取证由复议机关进行,被申请人不得自行搜集证据,除非征得复议机关的同意。

申请人可以自行搜集证据,不受限制;申请人自行搜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由复议机关搜集。

复议机关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级人民政府或是上级主管部门,例如,县公安局作出的拘留处罚决定,既可以选择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选择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都设有法制机构,在政府里一般称法制办,在局里一般称法制科,处理复议具体事宜,包括受理、调查取证、审理、作出决定等。

二、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主要有哪些

(一)从证据的来源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材料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收集认定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审查该证据的真实性,从而最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双重性或中间性的特点。而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用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也是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被使用过的证据。可以确定,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具有同一性。

(二)从证据的固有属性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证据。两者都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事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执法。技术性的行政事务只能用技术性的事实材料来证明。同时行政事务不仅具有技术性,而且具有行业性,因为行政部门管理的行业不同,所以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和行业性。

(三)从证据的表现形式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七种法定证据形式。结合我国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行政复议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表现形式基本相同。

(四)从举证责任、举证期限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中对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作了明确规定。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最为重要的特殊证据规则,《行政复议法》对此也有全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相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复议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收集证据都有哪些规定呢?
    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来划分,行政复议证据与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证据相同,可分为以下七种:(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利用录像或录音磁带
    2023-03-01
    495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如何进行?
    1、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应当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有充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尽量避免形成孤证。所收集的证据,应运用逻辑推理和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2、坚持“先取证后决定”的原则,所有证据的收集必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完成。3、证据的取得应具有合法性,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处罚的证据。4、所有证据应当尽可能是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5、所有制作的调查笔录等书证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尽量做到无涂改、无错别字。一、重要证据分类是怎样的?1、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2、作为处罚证据的监测报告,必须有CMA标志和监测字号。出具监测报告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监测报告应当载明监
    2023-03-30
    7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
    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应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一、提行政复议需什么手续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二、参与参加行政复议的人是行政复议参加人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代表人;行政复议代理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哪些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这些: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03-16
    42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是指在行政复议中应当由谁承担提供证据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责任。在行政复议证据制度中,之所以要明确举证责任问题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第一,明确举证责任是完成复议活动的需要。确定了在行政复议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就可以要求负有举证责任的复议参加者依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以便行政复议机关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解决行政争议。第二,明确举证责任是确定法律后果的需要。在行政复议中,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则将承担对其不利的复议结果。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即包括提供证据以证明其复议主张的责任,同时也包括在不能充分举证时,承担其主张不能得到复议机关支持以及其他不利后果的风险责任。那么,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有关举证责任究竟是由申请人承担还是由被申请人来负责完成呢?我们在《行政复议法》的以下条文中能够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现行《行政
    2023-06-06
    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谁举证
    举证责任
    一、行政复议谁举证行政复议中双方当事人均需要举证:(一)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2、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证据。4、关于是否滥用职权的证据。5、关于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证据。6、对于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被申请人应提供存在合法事由或正当事由的证据。(二)申请人的举证责任。1、证明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2、在被申请人不作为的案件中,申请人应证明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申请中,申请人应证明因受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有关复议程序的事实。二、行政复议的申请有哪些方式《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023-04-30
    343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由谁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税务行政复议由谁申请: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主要包括:(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存
    2023-03-01
    7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由谁收集证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3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因此,在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自行决定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收集和调查证据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2)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 (3)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4)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
    • 行政复议由谁收集证据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因此,在复议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自行决定调查和收集证据的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收集和调查证据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要求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2)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证人和鉴定人。 (3)向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4)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
    • 行政复议由谁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对县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如,申请人对公安浦东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上海市公安局或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申请复议。例如,申请
    • 行政复议状由谁进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
      关于行政复议由谁执行这个问题您可以查找相关法律文献,或者问律师、司法机关等,我认为行政复议是由行政复议机关执行的。
    • 行政复议的证据怎么收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法律程序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裁决前,应当充分收集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对照法律作出裁决,而不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对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法律程序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裁决前,应当充分收集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对照法律作出裁决,而不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不遵守这一规则,就是在程序上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