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的行为。
三、失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什么罪
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属于经济犯罪,涉嫌的具体罪名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徇私舞弊罪的处罚与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出售罪
336人看过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417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
197人看过
-
最新年份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既遂定罪处罚对比
134人看过
-
徇私舞弊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罪会受到怎样的刑罚?
260人看过
-
国有资产徇私舞弊低价出售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165人看过
-
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09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股权和国有理财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不正当行为、低价出售国有资产。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1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何认定徇私舞弊利用国有资产出售低价折股罪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09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股权和国有理财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不正当行为、低价出售国有资产。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1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徇私舞弊构成低价折股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30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国对徇私舞弊的低价折股案件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2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
-
国有资产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如何处罚?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