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46号)要求,为搞好广西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OO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46号)要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决定,2005年6月6日—12日,联合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民营企业招聘人员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和其他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服务。为搞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和主题
活动名称为:民营企业招聘周(以下简称“招聘周”)。
活动主题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扩大就业做贡献。
二、活动方式
活动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指导组织开展。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以下简称“三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工商联(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市本级同时举办招聘周活动。形成三方共同搭台,统一部署,三市、三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招聘周活动期间,民营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均免费进场招聘和应聘。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收集一批民营企业用工信息
5月30日之前,三市以工商联为主,三方相互配合,组织三市当地民营企业提供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用工信息、适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用工信息以及适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并把信息汇集到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劳动力市场。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和三市在广东的劳务工作站也要积极地收集广东地区民营企业的用工信息,提供给三市的劳动力市场。
(二)召开一次新闻通报会
6月3日上午10点,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在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召开一次新闻通报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招聘周活动的筹备情况和招聘周的活动项目,提供宣传报道材料,并做好招聘周期间的宣传工作。
(三)开展一场专场招聘会
6月6日上午9点—12点,由三市、三方共同指导在市本级劳动力市场组织一场民营企业专场招聘洽谈会。
(四)组织一次政策咨询和权益维护活动
6月6日上午9点—11点,三市在劳动力市场开辟一块场地,三方联合组织相关政策咨询和维权宣传活动,自治区三方领导到南宁市劳动力市场进行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为加强对这次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组织领导,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商联决定联合成立“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南宁、柳州、桂林三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展招聘周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招聘活动的成功举办。
(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周密安排。招聘周活动要在统一领导下,加强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三方职能作用和各自优势。工商联要重点组织当地民营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会同工会、工商联收集当地民营企业用人信息,并提供招聘和政策咨询场地;工会组织要重点做好招聘周期间下岗失业人员等的权益维护工作。
(三)及时上报招聘周活动情况
1.三市于5月20日前将开展招聘周活动的实施方案上报。
2.三市于5月25日前将填好《民营企业招聘周岗位信息有关情况表》(附件2)上报。
3.三市于6月15日前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招聘周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上报。
4.以上报表和总结材料请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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