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竞业禁止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6:22:48 473 人看过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的是否有效

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多久不给补偿?

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员工保密协议赔偿金额有上限吗

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限额,应当双方协商。不过,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在一个大型的企业中董事竞业禁止
    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未经股东会或监事会允许,董事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的其他商业活动或个人交易,不得在其他公司中担任董事或其他高级职务,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参与处理与本人重大利益相关而又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事务。这就是董事竞业禁止。公司董事竞业禁止义务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023-08-08
    136人看过
  • 竞业禁止义务如何设置合理
    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2、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范围,应当是员工在企业所从事的或接触到的特殊的、专门的业务范围,而不应无限扩大到整个行业,对范围约定应当明确、清晰和合理。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那些技能比较单一的特殊职业和行业的人员而言,竞业禁止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谋生问题。因此当劳动者的劳动权与用人单位的经营优势相冲突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高于用人单位的竞争优势,用人单位不可以通过竞业禁止协议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就业权利。3、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则要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不同行业,企业所在的不同区域,技术更新的不同时间而确定。4、竞业禁止的地域限制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经营业务的区域范围确定。5、竞业禁止必须要有合理的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有关合理补偿的内容,没有约定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6、企业违反竞业禁止约
    2023-06-13
    259人看过
  • 五类员工需负竞业禁止义务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说,竞业禁止发展至今,已经为很多企业运用,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是针对对象不明确。韩智力介绍说,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第一,高层管理者;第二,技术研发人员;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而目前多数企业仅注意到与高层管理者和技术核心研发人员来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对于其他几类人群,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还有些企业走上另一极端,让所有员工都签署竞业禁止合同,对于非重要岗位的员工来说,签订这种合同反而阻碍了人员的顺畅流通。据韩智力介绍,目前有很多企业的竞业禁止合同都是以“范本”形式出现,从老总到普通员工全都签同一模式的条款,这样的合
    2023-06-09
    31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的区别
    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2.限制的行为不同。3.生效条件不同。竞业禁止协议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生效条件。保密协议的生效并不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前提条件,保密协议一般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一、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如何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规定,经济补偿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做
    2023-03-06
    88人看过
  •  禁止董事从事与公司相竞争业务的法律责任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项重要协议,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和员工的个人权益。若违反协议,则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维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则需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是两个在商业活动中常见的重要法律问题。保密义务是指在商业秘密中,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得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的义务,而竞业限制则是指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从事与原用人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不得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或
    2023-11-05
    87人看过
  • 公司起诉董事竞业禁止、自我交易
    周某2002年开始至2006年间,受聘为北京一家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生产部经理,期间周某向A公司隐瞒其为另一家服装加工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的事实,周某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多笔加工合同,其中,2005年,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加工款59万多元,利润为15万多,利润率为26.5%;2006年,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加工款23万多元,按26.5%的利润率计算,B公司获利6万多,两年间B公司共获利22万元。后来周某离职,一个偶然的机会A公司才得知周某过去为B公司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事实,非常生气,觉得自己被骗了,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律师点评:周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司法》规定的董事法定义务,即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公司法禁止董事本人与公司进行交易。A公司可以董事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某将违法取得的收入22万元归公司所有。判决结果: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
    2023-06-09
    189人看过
  • 竞业禁止合同竞业禁止的事项有哪些
    竞业禁止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的合同。竞业禁止合同的内容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竞业禁止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等。一、竞业禁止诉讼是民事纠纷,还是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那么,保密义务或竟业禁止就成为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一部分;如果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履行该条款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签了竞业协议怎么跳槽签了竞业协议跳槽需要满足以下两点:1、原用人单位违反竞业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跳槽至同行业;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竞业协议约定,按月向离职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才成立。一、竞业协议签订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
    2023-04-05
    234人看过
  • 职业经理人的竞业禁止义务有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
    2023-03-10
    227人看过
  • 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限制的行为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某种专业、服务或经营某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在存在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后,既不能到与本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的产品、业务相同的产品和业务。保密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离职后自己使用或向第三人泄露、披露其在本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其并不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争业务或到竞争企业工作的行为。保密义务相对于竞业禁止义务而言,其限制程度较弱,不像竞业禁止义务那样,限制劳动者利用在本单位获得的一切信息和劳动技能的机会和权利。一、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义务性质不同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就不存在竞业禁止的义务。实际上,在我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并没有一部真正
    2023-04-01
    498人看过
  • 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处理
    杨女士从原单位离职后,未遵照其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而是在同行业具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单位找到一份相同的工作。原单位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为由将杨女士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女士败诉,被判返还补偿费5000元,支付违约金21334元,法院同时判决杨女士应继续履行其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被告杨女士原为原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任职期间从事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售前支持工作,担任高级产品经理。2000年11月,原告与杨女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杨女士在离开思特奇公司后一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股或受雇于从事电信运营业务支撑系统及增值业务应用系统生产或经营的企业及与其密切关联的企业。《协议》中规定,杨女士在离职后应按时向思特奇公司提交实际、有效的从业证明;思特奇公司每年需向杨女士支付离职前一年实际获得工资总额二分之一的补偿费。《协议》还规
    2023-06-09
    246人看过
  • 如何证明其已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如何证明其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适用于民事诉讼。如果雇主认为工人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则有必要提供证据,劳动者无需提供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应当为自己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以及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不提供证据的,由人民法院责令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绝说明理由或者理由站不住脚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拒绝接受证据,第二十四条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
    2023-05-07
    270人看过
  • 哪些人需负竞业禁止义务的承担
    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负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于不属于这些人的员工来说,如果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那么也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一、公司强迫员工签订协议合法吗公司强迫员工签订协议不合法。公司与员工签署任何协议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不论是劳动合同还是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都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二、竞业限制赔偿金一次性支付出来还能离职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
    2023-03-20
    262人看过
  • 派遣员工是否具有竞业禁止义务?
    派遣员工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劳务派遣员工有年假吗劳务派遣员工有年假。具体如下:1、劳务派遣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3、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4、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
    2023-08-10
    357人看过
  • 合作伙伴禁止竞争的义务
    合作伙伴禁止竞争的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或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合伙人不得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相关知识: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对义务主体施加的义务不是特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法律或合同要求其不得进行某种行为。因此,竞业禁止义务在本质上是一种不作为义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可以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2023-05-0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竞业禁止有哪些禁止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竞业禁止一般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就不能到同行业的单位进行工作,同时也要对本单位的工作内容进行保密。那么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竞业禁止有哪些禁止义务?
    • 公司董事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条件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4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是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以及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董事对于公司应当尽到忠诚的义务。
    • 雇佣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处理会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当事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当事人就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存在违反约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 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该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或者允许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使用的行为。对于违反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和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
    • 哪些人需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负有竞业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