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免责条款规定和情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4:32:58 180 人看过

医疗纠纷免责条款规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免责情况有: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等等。

一、手术导致的并发症算是医疗过失吗?

手术发生并发症是否算医疗过失,需要根据在医疗过程中医生是否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是否存在过失来判断。《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存在过失,则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认定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手术签字必须直系亲属吗?

1、签字的可以是患者本人,家属。紧急情况下如果患者自己已经失去意识,或失去判断力,其同事,领导等都可以代签。更加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生命垂危,但无任何人陪同,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可以报医院领导同意,转入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抢救。2、需要签字的情况:比如,手术,输血,进行某项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医疗措施之前。医生要向患者讲明白这项医疗措施有什么优点,可能会伴随什么样的并发症。然后,患者如果同意进行该医疗措施,就签字。否则,医生不得进行该操作。3、本人可以签字,但必须是本人意识正常,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如果本人同意,其家属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医生也不能进行医疗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的情况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6)其他。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
    2023-04-10
    31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引起纠纷被定为医疗事故?
    1、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引起的纠纷,就属于医疗事故。2、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发生之后,是会引发医疗纠纷的,为了更好的保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可以先按照既定的程序,判断出具体哪一方是造成事故发
    2023-06-24
    161人看过
  • 医疗纠纷过错推定规定是什么?
    医疗纠纷过错推定规定是对于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第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第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
    2023-06-27
    419人看过
  • 怎样认定医疗纠纷医方的过错,医疗纠纷医院赔偿的情况
    一、怎样认定医疗纠纷医方的过错1、“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即便治疗结果不理想,甚至有不幸发生,医方也无过错,不应对该后果承担责任。2、“可尊重的少数”法则。医师为诊疗护理行为时,必须具备高度的专门知识与技术,各个医师可能持有不同的见解,在此场合,要容许医师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我们知道,科学与全民公决不同,而且“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此,在医疗行为给患者带来损害时,我们不能因多数人同意采取某种治疗措施就肯定其完全正确而不承担责任,也不能因所采用的治疗方法系属少数人认可而让该少数人承担责任。只要医师采取的治疗方法不违反其专业标准,就不能认定其有过错。3、“最佳判断”法则。医方所为的诊疗护理行为除必须符合其
    2023-03-01
    114人看过
  • 医疗责任保险免赔规定是什么
    医疗保险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不管是学校中的学生还是用人单位中的员工,一般都会缴纳医疗保险,如果出现身体问题或者意外情况的话,医疗保险都能够进行报销,而且还能够在购买药物时使用,但是当前很多人对医疗责任保险免赔规定不了解,就容易遇到医疗保险的处理问题,那具体来说医疗责任保险免赔规定是什么呢?医疗责任保险免赔规定根据《医疗责任保险条款》,医疗责任保险申请赔偿处理程序如下规定:十七条保险人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有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第十八条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第十九条保险人对每位患者的赔偿金额以患者或其近亲属与被保险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金额或经法院、仲裁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判决、裁决、裁定或调解的应由被保险人偿
    2023-04-19
    465人看过
  • 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罚有什么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行政处罚种类很多,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有120多种。造成行政处罚种类繁多的原因主要是对行政管理的诸多手段及其运用缺乏充分的认识以及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各自的特点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罚。这些行政处罚有的是行之有效的,有的则显得不规范、不统一。例如,《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对持证单位不按许可证核准的工作区、任务、工作性质、规定期限进行工作的违法行为,创设了核减工作区范围的处罚。因此,行政处罚有的是法律设定,有的是法规设定,有的是规章设定。按照行政处罚的性质分类,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人身自由罚、行为能力罚、财产罚、申诫罚四大类。人身自由罚这为行政处罚主要是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的处罚,就是以剥夺行为人的人身自由为处罚手段。人身自由罚只通适用于公民,由于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自由,那么其他任何权利,如财
    2023-04-26
    289人看过
  • 医疗纠纷有哪些免责范围
    医疗纠纷免责的范围有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等。医疗纠纷的惩罚性赔偿的范围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1、故意或恶意行为医疗单位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仍然为之。2、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特定的职责,对于患者必须履行积极救治、审慎注意的义务,如果违反这些义务,情节严重的,即构成严重不负责任。3、重大过失过失是指应该预见而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行为,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
    2023-08-02
    249人看过
  •  医疗纠纷责任的具体规定
    医疗机构在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吊销执业许可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受到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等法律责任。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则可能会被吊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在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须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吊销执业许可证。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 疗 机 构 在 承 担 医 疗 事 故 赔 偿 责 任 时 , 还 需 承 担 哪 些 法 律 责 任 ?医疗机构在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停止侵害: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侵害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2.
    2023-09-11
    187人看过
  • 关于医疗纠纷免责的问题
    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有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等。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的问题医疗纠纷赔偿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出于双方自愿,那么该赔偿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
    2023-08-02
    37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免责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法律规定有哪些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
    2023-08-12
    5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法律规定有什么
    1、属于医疗意外的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4、患者一方的过错。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一、医院误诊责任承担范围是什么不是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实践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一,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二,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三、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免责类型:一、医疗意外 二、疾病的自然转归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四、患方的过错二、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律依据有哪些内容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律依据有,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同时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医疗产品的缺陷与诊疗过错行为对患者损害各自原因力的大小来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及其
    2023-06-26
    77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不报告者将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局面,争取在科室内部解决,防止矛盾激化,接待病人及其家属,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并根据患者的意见解释相关问题。如果患者能接受争议,投诉将终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一、医疗事故仲裁机构是什么医疗事故仲裁机构是专业的仲裁机构,主要是处理相关医疗方面的纠纷。对医疗事故纠纷仲裁机构的要求是必须是具有环境当中所规定的专业的仲裁机构才能够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
    2023-03-07
    435人看过
  • 关于医疗纠纷的情况说明
    首先对于患方当事人来说,先封存并复印病历。这是最必要进行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在医疗纠纷当中,医院的住院病历或者是门诊病历以及其他的诊疗材料都是第一手,而且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对患方当事人首先应该向医院的医患办公室或者医务办提出对病历进行封存和复印。同时呢如果是发生死亡的案例,也建议您申请一下尸检,如果是对于死亡原因,医患双方有争议的话,那么进行尸检,就显得更为重要了。第二,把病历封存好,复印好之后呢,请专业律师介入进行案情分析。其目的是通过病例明确一下,医院存在什么样的过错,存在多少的过错,或者医院的过错和患方这个死亡或者伤残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底有多少,基于这样的分析呢,来指导患方当事人进行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对医疗纠纷的维权方式呢,现在看来有三种,第一和医院协商;第二,走医调委,第三诉讼,这三个方式并没有说有先后顺序,当然了,要选择适合你的维权方式需要结合很多具体的情况。比如说这个患
    2023-03-07
    3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免除赔偿责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发生,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其中,相当一部分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售货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医疗单位理应依法赔偿受害者。但也有些是消费者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理解不深,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无理取闹,“死有理”想趁机讹诈,结果医疗单位也糊里糊涂作了赔偿。这不但使当事医务售货员蒙受了“不白之冤”,单位也受到不应受到的损失。依据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医疗单位可以免除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售货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医务售货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病而引发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疾病
    2023-06-01
    43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免责情况有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17
      医疗事故纠纷是时下比较常见的纠纷之一,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的划分也越来越困难。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免责情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免责情况(全部免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
    •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属于归责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0
      发生医疗纠纷,适用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
    • 这样情况是不是医疗纠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可以起诉,同时要求申请医疗过错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