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发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54:13 354 人看过

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规范发展,近日深沪两所发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允许获得中国证监会试点发行资质认可的证券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根据《试点办法》,证券公司短期债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一年(含)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债实行余额管理,证券公司可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额度范围内,经交易所事前备案,自主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与中小企业私募债类似,证券公司短期债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每期投资者不超过两百人。在具体备案流程方面,据了解,深交所拟参照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相关做法为证券公司开通便捷的电子化备案材料申报渠道,保证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随着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正式推出,体现市场化原则的交易所私募债券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市场风险约束机制也初见成效。截至2014年10月14日,深市已有267只私募债券完成发行,募集资金288.02亿元,3只可交换私募债完成发行,规模18.165亿元。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加快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平台建设,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私募债券品种创新,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半年报信息披露行为,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以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延续《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起草思路,力求突出债券特性,同时,根据半年报信息披露的期间特性,适当简化了披露内容。《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共四章五十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半年报编制和披露的总体要求等。第二章半年度报告正文,规定了半年度报告的核心内容和要求,包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简介、公司债券事项、财务和资产情况、业务和公司治理情况、重大事项、财务报告、备查文件
    2023-06-28
    276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转让规定
    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转让或交易。它具体包括以下含义:公司必须是依法上市的公司,股票必须是依法上市公司依法公开交易的股票,如国家股、法人股不许挂牌交易,内部职工股、公司职工股、转配股要在一定条件下成为社会公众股后才可以挂牌交易;交易必须公开进行;交易价格采取集中竞价方式,集中竞价是指两个以上买方和两个以上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交易的价格,当买方中的人提出的最高价和卖方中的人提出的最低价一致时,证券交易的价格就被确定,交易就可进行;集中竞价应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是指在买方中出价高的可以比价格低的优先成交,时间优先是指买卖各方出价相同时先出价或先要价的优先成交。二、法律条款《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转让服务3.1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并在挂牌转让前与本所
    2023-03-30
    118人看过
  •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二、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一定的回购条件,就连交易单位都有明确的限制。1、回购条件(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
    2023-06-02
    175人看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等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1.2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上市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批准的其他债券的上市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不适用本规则。1.3债券在本所上市,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
    2023-06-03
    240人看过
  • 证券公司次级债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公司次级债,是指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务(以下简称次级债务),以及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以下简称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次级债券为证券公司同一清偿顺序的债务。前款所称的机构投资者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证券公
    2023-03-08
    228人看过
  • 美国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司治理最终规则
    作者:佚名2006-7-210:54:41来源:中审网2004年被业界许多人士称为“中国企业的改制年”,这不仅源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诸多“巨无霸”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缘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质对接期的日益迫近。其实,任何一家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的改制能否成功,都需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做支撑。在国际上,因财务丑闻相继倒下的安然、世界通讯、安达信等公司进一步昭示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在对财务舞弊案进行反思时,人们越来越多地感到大量舞弊案件的出现,与企业内部的审计委员会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直接关系,因此对审计委员会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日盛。2002年8月,警醒的美国政府迅速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莱法》,紧接着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AQ)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于2003年11月又发布了新的公司治理最终规则。考察其具体内容不难发现,无论是《萨班斯-奥克斯莱法》还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
    2023-06-07
    114人看过
  • 央行发布信托公司债券市场信托专用债券账户公
    中新网12月12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为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就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应为其设立的每个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计划等开立单独的信托专用债券账户。账户名称由信托公司全称加信托产品名称组成。二、信托公司应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并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联网手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信托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二)信托公司自营债券账户开户通知书(复印件);(三)
    2023-04-24
    218人看过
  •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办法
    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办法1、核心位置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有机统一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居于什么位置?意见指出: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意见明确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四个坚持”和一个目标:坚持需求导向、人才为先、遵循规律、全面创新。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保障。2、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是关键如何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是关键。意见指出: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意见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打破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
    2023-06-02
    271人看过
  • 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一、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一)企业债发行条件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3、发债用于投资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二)公司债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什么是企业债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
    2023-06-16
    160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很多时候企业需要获取更多资金都会采用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方式,虽说发行债券的方式运行起来会比较麻烦,但由于债券的一些特性,使得很多企业都愿意这样做,而且有很多人都愿意去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债券可能会带来的风险,那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风险有哪些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在的风险风险种类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
    2023-04-17
    393人看过
  • 证监会公布公司债券申请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不断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证监会拟在审核环节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审核反馈意见予以公开,具体安排如下:1.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具体公开方式:自2015年7月20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将于证监会正式受理后的当周周五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预先披露栏目对外公开。2.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具体公开方式:自2015年7月20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申请,将于证监会受理处向发行人出具反馈意见的当周周五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反馈意见栏目对外公开。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反馈意见、上市预审核进程将在交易所网站对外公开,具体安排由交易所公布。另外,证监会将梳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常见问题,以监管问答形式在证监会网站债券部专区陆续公布,进一步推进审核工作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2023-06-09
    97人看过
  • 公司债务债券分割
    1、生产经营与债务同行公司的资本金是生产资料与流动资金,而规模生产的运营,公司债务就跟踪而至。其资金通过贮备、生产、销售、结算、分配等环节资金流向企业,流出企业,再流入企业,再流出企业(或暂存在于企业)循环往复,不停地不同形态在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穿行。公司的运营资金、资本金占了一部分,另一部分的组成必然是债务资金。如国家标准规定的特级资质房屋总承包施工企业,法定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盈余公积为注册资本的25%即7500万元要求,年度竣工的工作量为15亿元以上(其它条件不作介绍),就此经济标准而言,产值150000万元,自有资金37500万元,其它债务或结算资金就应当为150000-37500=112021万元(在忽略结算资金的兑现时的负债金额数量),如此状态下的资产负债率即为75%,就是运用了百分之七十五的资金是债务资金。如果公司还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那么,资产负债的比率还要升高;如果
    2023-02-19
    131人看过
  • 公司债券是否是长期债券?
    公司债券是否是长期债券需根据债券期限来分辨。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朗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企业债券的期限要根据发债企业使用资金的周转期,市场利率的趋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因素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债券的种类信用公司债券有哪些?公司债券的种类信用公司债券有哪些1、信用公司债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
    2023-08-03
    452人看过
  • 小公募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公司债券的差异及特点
    小公募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公司的区别是:1、发行条件不同;2、发行准入管理不同;3、交易方式不同;4、交易场所不同;5、发行对象不同,大公募的发行对象是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小公募的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小公司向大公司的并购程序是怎样的小公司向大公司的并购程序:一、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尽职调查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二、并购的实施阶段。并购的实施阶段由并购谈判、签订并购合同、履行并购合同三个环节组成。三、并购整合阶段。并购的整合阶段主要包括财务整合、人力资源整合、资产整合、企业文化整合等方面事务。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2023-07-20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证券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债券试点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5月23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均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备案后可在6个月内择期发行。(1)交易平台不同:债券发行后,上交所发行债券可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私募债券转让。深交所则在其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2)在投资者范围方面,两所规则略有不同,深交所不接受个人投资者。上交所允许
    •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8
      公司的债券如果合格并且符合规定,那么是可以在交易所上市的。而公司债券在哪上市的上市条件则是看发行人的申请债券是否符合债券发行条件以及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之后还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或者是国务院等有关部门授权和备案才能进行上市。
    • 证券公司的短期融资券是如何发行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 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 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监督管理如何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0
      第二十八条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损害债券持有人权益等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整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或其相关人员伪造或变造签字、盖章,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涉及哪些监管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2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监督管理规定可以反映在以下规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十八条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损害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整改。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督谈话、认定为不当候选人等行政监督措施,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并公布。第二十九条发起人出具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