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履行担保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7:10:54 427 人看过

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指担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当担保一经成立,即在担保人和主债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担保当事人的权利

担保当事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权、抗辩权、追偿权、免责权、占有权、支配权、优先受偿权、转质权、使用收益权等。

(二)担保当事人的义务

1、债权人的义务。就债权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一是及时督促主债务人履行义务;二是要妥善保管或返还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的义务。

2、担保人的义务。就担保人来说,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代为清偿债务的义务;及时转移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给债权人的义务。

一、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一)担保业务收费主要有两块:咨询、评审费和担保费。

(二)在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交纳咨询、评审费了,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三)担保费按照贷款担保额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一般情况为贷款利率的50%按实际贷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下浮50%收取,举例:

贷款100万,期限1年,那么评审费按照2%计算为2万,担保费为100万*5.31%*50%*1年=2.655万4、如果有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资产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也将由申请担保的一方支付。

二、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规定如下: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第三方担保履行法律效力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第三人的履行行为为标的,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故其不承担合同责任。由于该类合同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定义务,债权人对于第三人并无直接的请求权,故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的,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这遵循了无论何人未得他人之承诺,不得以契约使蒙受不利的原则。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当然这种约定应当是在夫妻一方欠债之前;第二,债务是夫妻一方所负担的;第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条件,关于第三人如何知道该约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告知,也可以为
    2023-07-03
    383人看过
  • 担保人是代债务人履行吗
    共同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担债务的人。两个人的法律地位是有冲突的,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一、房贷抵押人算不算共同借款人抵押担保人不是借款合同中出现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而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二、房屋贷款担保人风险有哪些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
    2023-03-14
    465人看过
  • 债务全部为担保债务能否申请破产,担保债务怎么履行
    一、债务全部为担保债务能否申请破产公司的全部债务都是担保债务,公司有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并且有明显资不抵债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担保债务怎么履行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
    2023-06-17
    425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怎么做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好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债务人表明自己只是暂时无法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计划,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债务人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还是不按照法院的要求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一、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企业欠钱不还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另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
    2023-03-14
    111人看过
  • 抵押人能否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
    一、抵押人能否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抵押人能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当抵押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权人注销抵押权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需要准备资料:1.《抵押注销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他项权证》;4.《抵押证明》。注意: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时需要提交原件。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有: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3.抵押权人属个人的,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三、抵
    2023-04-30
    71人看过
  •  债务履行能力的定义
    农村土地承包
    企业履约能力指的是企业完全履行购销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的能力。企业履行义务的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支付能力等;在考察生产能力时,主要考察对方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交货能力。考察履行能力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企业履约能力指的是企业完全履行购销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的能力。企业履行义务的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支付能力等;在考察生产能力时,主要考察对方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交货能力。考察履行能力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企业能力分析:支付能力与生产能力评估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应当对企业的支付能力与生产能力进行评估。支付能力是指企业以现金或其他等价物偿还债务的能力,
    2023-08-24
    184人看过
  • 担保失效后又主动履行债务怎么处理
    一、担保失效后又主动履行债务怎么处理1、担保失效后,担保人又主动履行债务的,承担担保责任的行为有效,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2、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
    2023-06-17
    449人看过
  • 担保债务履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担保债务如何履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担任担保人的资格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023-02-19
    462人看过
  • 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
    一、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担保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担保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担保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担保合同期限最长是多久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6-15
    80人看过
  • 担保债务履行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023-06-09
    329人看过
  • 债务人履行能力的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2008年11月19日,中央专门召开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解决执行难问题。多年来,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原因很复杂。但笔者认为,制约着执行效果的原因除了在少数法院中可能有少数案件裁判不当、少数执行法官执行不力和少数案件受到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和非法干预,以及部分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而举家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外,真正意义上制约执行的还是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因此,履行能力决定着执行的效果,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所在。有履行能力而执行不了才是难,没有履行能力谈何执行?更不能列入执行难。本文以解决执行难为视角,对债务人履行能力的评估确认及其价值进行研究。一、债务人履行能力的评估与确认(一)债务人履行能力的发现。要规范、准确地掌握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可供执行的财产,必须通过以下方法获取:(1)债权人发现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法官要求债务人申报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2022-04-04
    437人看过
  • 保证贷款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和贷款人责任不一样。贷款人有还本付息等合同义务,担保人是依据担保合同提供的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仅限于贷款人的义务,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不会超过贷款人的合同义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10
    167人看过
  • 担保人履行债务时要承担什么责任
    债务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按照担保合同中的约定对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以及在担保合同无效时,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担保合同应当
    2023-03-10
    154人看过
  • 代为履行债务承担的方式
    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承受合同义务。债务移转可以是全部移转,也可以是部分移转,在债务全部移转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原合同债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学者通常将债务的全部移转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在债务部分移转的情况下,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此种方式也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为研究目的,本文所研究的债务承担,只是免责的债务承担。所谓第三人履行,是指第三人在未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成为合同当事人的情况下,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都是由债务人亲自实施合同规定的行为来实现的。但是,根据合同自由原则,或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未给债权人造
    2023-03-05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担保债务怎么去履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担保债务如何履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
    • 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起算,分期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分期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1、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法律没有规定。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
    • 履行担保债务的方式方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4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
    • 保证的效力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07
      保证期间约定为“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担保期间债务如何履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