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能否仅起诉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5:00:54 129 人看过

不能。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此被称为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基于其先诉抗辩权,出借人不能越过借款人直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般保证相关文章
  • 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保证方式的认定一般保证: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1)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推定: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2、保证人的权利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得行使的情形:(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无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
    2023-02-04
    386人看过
  • 把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一起起诉
    一、把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一起起诉保证人与债务人是共同诉讼人,但在一般担保中,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列为诉讼共同被告人。因为一般担保合同诉讼和主合同诉讼在诉讼程序中被列为共同诉讼,侵犯了担保人的事先抗辩权。因此,应当先审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纠纷,然后在审判后、债务人财产不能依法履行时,再审理债权人与一般担保人之间的担保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二、拓展内容民间借贷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1、若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2023-03-12
    112人看过
  • 民法典一般保证人是否要分担担保责任
    一、民法典一般保证人是否要分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要承担保证的责任。但在经人民法院判决,经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
    2023-04-12
    288人看过
  • 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1、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经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民事权益;诉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具有诉权不一定就享有胜诉权。另外,由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故保证人不能以债权人名义起诉。2、基于追偿权,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
    2023-04-15
    96人看过
  • 什么时候是一般保证,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这二年为除斥期间。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
    2023-02-08
    461人看过
  • 一般担保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担保人的责任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为:未约定担保份额的,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是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有权利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或者是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
    2023-04-10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由一般保证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保证是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也就是说一般保证应当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更多>

    #一般保证
    相关咨询
    • 一般保证人怎样承担保证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2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 (4)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
    • 一般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3)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 ( 4)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保证期间,债权人与
    • 一般保证责任中断需要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不会中断。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
    • 一般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成立连带责任保证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决定只起诉的保证人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将保证人和债务人一并起诉。 2、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法院会告知其可追加债务人为被告。债权人不追加的,可以在起诉保证人后另行起诉债务人。因为,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是保证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是基础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互不干涉,债权人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分开主张。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
    • 一般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辟谣】 问: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有区别吗? 答:有区别。 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第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