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异同点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05:03 485 人看过

姓名权名称权的区别在于:

一、使用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商铺或合伙经济组织。

二、使用指向不同。姓名可以有多个,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

三、使用属性不同。姓名权在登记范围内无专用性,名称权具有专用性。

四、使用限定不同。姓名权不得转让,名称权可依法转让。

姓名权和名称权是否一样

他们之间是不一样的。

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的自然人的组合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称权相关文章
  • 姓名权的公与私
    在习俗和观念中,姓名是由个人选择用以标识自我的代号。姓名权是一项私权,不受他人干涉,但是,姓名又产生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个人的选择可能造成他人的使用困难。姓名的私人性与社会性的冲突使得制订《人名用字规范表》的提议有所争议。以经济学的语言综合正反双方的主要观点,反对方认为姓名权不可侵犯,个人权利不能够屈就技术约束,其着眼点在于个人自由选择可达至社会福利最大化;支持方认为规范姓名有助于社会交往,进而提出应当出台《姓名法》来取代社会习俗的约束,其着眼点在于制度有助于减少交易费用。争论的相持不下反映了尊重个人自由与减少交易费用之间存在着两难选择。以愚之见,双方所持论点或无视现实,或忽视制度本身,使政策建议有无的放矢之感。在此分析双方的论点如下:首先,不存在绝对自由的姓名权。事实上,姓名权包括了一系列的权利,在此进行不完全的列举:选择符号种类的权利、选择符号长度的权利、更改符号的权利、禁止他人使用的
    2023-06-08
    228人看过
  • 商标法与在先姓名权
    案情案例一:宗A商标异议案异议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被异议人:安徽省涡阳县皖炉酒业有限公司被异议商标:第1623365号宗A1、当事人的主张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宗A是异议人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国家和社会给了他许多荣誉。宗A先生当选了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代表,1993年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199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4年被授予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称号,1996年被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全球奖)称号,1999年荣获中国饮料工业突出贡献奖,1999年再次被授予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称号。随着异议人娃哈哈商标的驰名和媒体对宗A先生的大量宣传报道,宗A先生已成为社会公众人物。被异议人在饮料、矿泉水等商品上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宗A侵犯了宗A先生的姓名权。2、商标局审理与裁定商标局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宗A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2类的啤酒、矿泉水、饮料制剂等。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宗A先生就其姓名依
    2023-06-27
    408人看过
  • 名称权的内容有哪些,名称权的主体
    一、名称权的内容有哪些名称权的内容有:1.名称决定权。这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法律要求其必须设定名称,而且此名称必须进行登记。而对于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则依其意愿,可以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2.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3.名称变更权。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变更的范围,依名称权人的意愿,既可以是部分变更,也可以是全部变更。对经过登记的名称,变更后的名称即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未经登记不生法律效力。4.名称转让权。这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名称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二、名称权的主体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特殊的自然人组合。法人应包括企业法人和其他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023-07-13
    170人看过
  •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什么权利
    肖像权益、姓名权益以及名誉权益和荣誉权益总体上被我们称之为是人身权益。这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所拥有的与个人身体密切关联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了生命和健康不可遭受侵害的权利、人身自由不受干涉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不受任意侵入或搜查的权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的权利等等。然而,人身权益还可以细分为人格权益和身份权益,人身自由权、生命和健康权及人格尊严权,而人格尊严中更包括了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以及隐私权等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024-08-14
    163人看过
  • 姓名权是什么权力,姓名权的特征
    一、姓名权是什么权力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对于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二、姓名权的特征姓名权有以下法律特征: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注意,法人虽然不享有姓名权,但其享有名称权,即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并且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使用、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2.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
    2023-06-25
    448人看过
  • 欠条姓名与身份证名称不符
    关于欠条名字和身份证不符的问题,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欠条写的姓名和姓不一样怎么处理一、当欠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1、如果欠条名字是欠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欠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3、若没有见证人,欠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欠条的签名出自欠款人之手,以证明欠条的真实性、关联性。二、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
    2023-07-22
    118人看过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这两种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尽相同,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2023-06-14
    209人看过
  • 死者是否存在姓名权名誉权?
    死者是存在名誉权,但是没有姓名权。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权从出生时享有,到死亡时结束,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已经不能再对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公民死后不再享有姓名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一、姓名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2023-04-11
    411人看过
  •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异同点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的异同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的主体是公民或法人;客体是民事主体就其能力、品质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包括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的评价;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名誉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公民的名誉权不仅存在于其有生之年,而且其死亡之后,亦应享有名誉权。这一点可以参见1993年08月07日颁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该条规定"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明确名誉权的概念中,应当将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区别开来。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对于人格尊严是否应当属于名誉权的一部分,目前存在两种理论观点,一是作为一种人格权,人格尊严受到侵害之后,必然导致权利
    2023-04-29
    333人看过
  • 姓名权是人身权吗,姓名权有哪些内容
    一、姓名权是人身权吗姓名权是人身权。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有的人身权都是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因此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二、姓名权有哪些内容姓名权有以下内容:1.姓名决定权。姓名决定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某些民事行为,但这有严格的限制,以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和不引起第三这
    2023-07-08
    401人看过
  •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一些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包括了:1、改名权;2、使用权;3、命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10
    208人看过
  • 房产证添加姓名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房产证加名字的应当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在办理时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主要有契税、工本费等。办理者首先要确定的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则不能办理加名字。一、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包括: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二、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情况有: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6、土地产权存
    2023-07-02
    206人看过
  • 名称权的转让问题,名称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名称权的转让问题名称权的转让问题指将名称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名称权的受让人,受让之后,原名称权人丧失名称权。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名称权是与姓名权不一样的权利,其主体并不包括自然人,只有企业、单位等才享有名称权。所以名称权是企业法人等组织重要的一项财产权。二、名称权的内容有哪些名称权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名称决定权”。这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法律要求其必须设定名称,而且此名称必须进行登记。而对于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则依其意愿,可以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2.“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
    2022-07-08
    452人看过
  • 民法典对姓名与名称的扩展保护
    一、民法典对姓名与名称的扩展保护你在网络发表了一篇文章,爆料他人的不当行为和私生活,虽然没有写出这个人的名字,但文章中全部用缩写代替,而且根据你描写的内容,读者都能猜出这个缩写所指的人是谁,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你的这项行为就已经涉嫌侵权!根据民法典人格编第1017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举个例子:世界著名球星迈克尔·乔丹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在中国有一家体育用品品牌名称叫做乔丹体育,相信大家也都见到过,但就因为乔丹这个名字已经具备知名度及商业价值,这两家就打过一个很漫长的官司,最终最高院判定,丹体育侵犯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后您要是在文章中使用简称来进行含沙射影的描述,或者使用他人已经具备知名度的网名、艺名等等
    2023-04-12
    225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称权
    词条

    名称权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组织和法人可以按照法律来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别人侵害的权利。 名称权也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名称权是除了公民之外的,不能被姓名权所包含的,各类组织可以依法享有的权利,名称权的主体是除了公民以... 更多>

    #名称权
    相关咨询
    • 姓名权和名称权的不同体现在什么方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1
      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在于: 一、使用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商铺或合伙经济组织。 二、使用指向不同,姓名可以有多个,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 三、使用属性不同。 四、使用限定不同,姓名权不得转让,名称权可依法转让。
    • 公民的姓名权和名称权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9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
    • 点名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名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博客或论坛客观描述无德企业的违法行径构成侵权吗你点名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果是表扬还问题不大;但如是批评或揭露,只要有一点不能以证据证实是真实的,就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
    • 姓名权与署名权的区别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署名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