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5:50:28 67 人看过

一、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伪造证据罪。刑法307条:犯伪造证据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2、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怎样认定伪造证据罪?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伪造证据罪中,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

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

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伪造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概念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怎么判刑?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量刑如下: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国家机关公文是指武装部队公文以外的公文,伪造武装部队公文,不构成本罪,构成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023-08-07
    393人看过
  • 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概念是什么?
    一、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概念是什么1、控诉证据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或者是能够从重或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处罚的证据。控诉证据又称有罪证据,辩护证据的对称。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被告人有罪或罪重的证据,是控诉被告人有罪和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在中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在对被告人提起有罪控诉时,须依法收集、提出控诉证据。必要时,审判机关也应主动收集。2、辩护证据又称无罪证据、防御证据,控诉证据的对称。能够否定犯罪事实,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免罪责的证据。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控诉和法院制作无罪判决或减免刑罚的依据。在中国,不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提出辩护证据,而且,为了防止司法人员主观片面、偏听偏信,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司法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二、辩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犯
    2023-04-13
    287人看过
  • 伪造纪念币是伪造货币罪吗
    纪念币也属于法定货币,伪造纪念币构成伪造货币罪。行为人构成伪造货币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购买、运输假币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伪造货币罪法律解释伪造合同罪如何量刑?伪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伪造合同罪的量刑是没有伪造合同罪,应该是合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最新持有假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03-22
    172人看过
  • 伪造证据罪怎么处罚,怎么判断伪造证据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2、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伪造证据罪中,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
    2023-03-05
    386人看过
  • 伪证罪的概念与特点分析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伪证罪的特征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2、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不属于这四类人,其他人即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那么,这四类人具体指的是哪些呢?证人,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经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同意,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的人
    2023-07-06
    411人看过
  • 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是什么概念,有什么差别
    一、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的概念定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对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的确认与评判的根据。需要注意的是,不应将定罪证据简单地等同于犯罪证据,它不仅包括犯罪的基本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包括证明被告人无罪或尚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事实。量刑证据是与定罪证据相对应的一类重要证据。它是指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下,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的,体现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因而在量刑时从重、从轻或者免除刑罚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量刑证据可以分为定罪量刑混合证据和纯粹的量刑证据:一是定罪量刑混合证据,证明的是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量刑事实,如行为人的年龄、犯罪时间、地点和环境、犯罪手段、犯罪数额等,它们既是定罪证据又是量刑证据,在实践中很难明确地将两者区分开来。二是纯粹的量刑证据,证明的是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量刑事实。二、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的差
    2023-03-20
    117人看过
  • 制造毒品罪的概念
    制造毒品罪:制造通常是指使用原材料而制作成原材料以外的物。制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如将罂粟制成为鸦片。二是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如去除海洛因中所含的不纯物。三是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吗啡制作成海洛因。四是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将盐酸吗啡加入蒸溜水,使之成为注射液。五是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上述五种行为都属于制造毒品。一、对哪些毒品案件公安机关应按性质分别立案对于毒品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3、制
    2023-04-03
    488人看过
  • 判伪造或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的刑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立案标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
    2023-06-30
    401人看过
  • 票据伪造背书概述
    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第三人于一定期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通常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作为要式、无因的文义证券,具有支付、结算、融资、抵销债务等功能。作为商业信用具体化的票据,因背书而转让流通,并以承兑、保证、保付、参加承兑等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而提高票据流通的信用程度,所有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都必须对票据承担责任,都为促进票据流通参与了信用,对票据持有人都负有保证付款的义务。背书因具有权利转移、担保和资格授予三种效力,而为票据信用流通制度的有效确立奠定基础。票据上背书人越多,其信用愈高,故学者称之为信用的证券化。背书是一种重要的票据行为,它主要有权利转让背书、设质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其中以权利转让为目的的背书最为普遍,也最具有意义。背书只能是权利人的行为,包括权利人亲自为背书或授权他人为背书。而伪造背书是伪造者假冒权利人进行
    2023-06-06
    278人看过
  • 物证包括哪些证据,它的概念是什么?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物证包括以下八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
    2023-07-06
    275人看过
  • 深入探讨伪证罪的概念和特征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构成特征有: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刑事活动中,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主观为故意。伪证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
    2023-07-06
    425人看过
  • 补强证据的概念。
    补强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佐证",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一般而言,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补强证据规则设立的意义何在法律之所以设立证据补强规则,其目的在于保证司法公正,防止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判断上的错误,从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该规则对于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均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为限制法官在诉讼中采信证据时滥用自由裁量权设定了规则在民事诉讼中,虽然有法定的证据规则,但是,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
    2023-08-17
    449人看过
  • 票据签章概念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票据立法大多由技术性规则构成,不仅是商法的要求,而且有深层次的原因。票据立法围绕票据展开,为票据的存续发展服务。为了能使票据发挥经济上的效用,票据法抛开传统交易对个人本位的崇尚,将保护重点转移到社会利益上,强调对第三人信赖利益的维护,赋予了票据一系列的“特权”如文义性、要式性和无因性等,以便于票据的流通和交易的实现。从上述的分析,我们所得到的启示是:既然票据法为技术性规范,各国在进行票据立法时,不必拘泥于一般社会伦理道德的限制,从维护交易安全和票据流通出发,兼顾对社会相对正义的保护,切勿因小失大,混淆主次。换句话说,我们应以是否有利于票据流通和交易安票据签章规则作为票据规则的组成部分,不仅具备票据法技术性的色彩,而且应体现和严格遵循票据立法的根本理念。无论是票据签章规则的制定,还是运用务必以票据流通和交易安全的最大化为核心,绝不能妨害票据流通和有损交易安全。全作为衡量票据规则合理性的根本标
    2023-06-14
    275人看过
  • 票据的伪造是指什么
    伪造票据是指:以别人名义出票或者以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的行为。在伪造票据的情况下,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亲自签署票据。即使持票人是善意持票人,伪造人也可以对抗所有持票人。伪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在票据上签名。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伪造签名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票据的伪造行为怎么处罚1、对于伪造人来说,因为该人没有在票据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名称,按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但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同时,因欺骗交易对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被伪造人来说,由于他没有亲自在票据上签章,他的名称是被别人假冒而写在票据上的,因此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他与该张票据没有任何关系。3、对于在该票据上合法签章的其他人来说,除伪造出票的票据外,
    2023-07-21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样的概念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1
      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 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情节不严重的,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 伪造公司债券罪是怎么概念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4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条件是:客体是国家有关公司债券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债券的行为;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是什么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3
      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 如何概念伪造出入境证件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 伪造货币罪的概念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