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0:24:35 477 人看过

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中存在举证责任,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以下凭证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为了撑起一个家庭,我们都努力的工作来获得报酬。而无论你是身处办公室用脑力思考还是身处工地用体力干活,这些工作的本质都是劳动。我们与雇主,老板间都似乎存在着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是什么呢?今天就与大家来探讨这个问题。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规定的、由某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争议事实的义务,以及对此义务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完全而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证明员工旷工的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旷工事实,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出充足的证据,则属于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的结果。

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就是由法律规定的、解决如何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规则,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是: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已经为社会所广泛知晓,但“举证责任的倒置”这一例外则更需要特别关注,否则就会被“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常识所误导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所谓“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需举证,而由对方当事人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比如,员丁不服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主张其为违法解除并要求劳动仲裁庭撤销该决定。本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应该由员工自己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员工不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而是由用人单位对其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

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法律对弱势方当事人的倾斜保护,在劳动法体系中较多见,比如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该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事实劳动关系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例外——举证责任的倒置,同样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凭证中的以下三类,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丁_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一、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争议通常由劳动者提起。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
    2023-04-29
    335人看过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一、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该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如果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
    2023-04-03
    111人看过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了解一定法律知识的朋友们都知道,如果我们与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确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经法律鉴定可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了纠纷,我们需要证明的是职工是否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呢?一起来看下文了解一下吧。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2023-04-29
    123人看过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判断步骤为:第一,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即提供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
    2023-03-30
    110人看过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可见,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一是应当承担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应当多元化,工资单、工作证、操作证、考勤卡、出入厂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二是对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者只需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工伤发生的过程,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也应当宽泛理解,应包括医院值班记录、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原诊疗医院的复诊病历等,不应仅仅是住院病历。此外,对劳动者提供的上述材料,人保部门只做形式审查,证明标准只要达到可能性即可,不需要达到优势证明的程度。一、解除事实劳动
    2023-04-01
    132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请求法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时,适用何种举证责任在审判实务中存在争议。一般而言,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时,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资方在证据掌握上存在明显的优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劳方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对此,笔者认为,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不能局限于举证责任的分配,还应结合当事人举证、质证及庭审中查明的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笔者所在法院近期审理了这样一件案件:2008年10月19日下午,王某在扬州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工作时右手受伤。在申报工伤时,劳资双方就用工关系问题产生争议,资方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现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在没有劳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主张存在劳动关系应负举证责任,否则承担
    2023-06-05
    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争议通常由劳动者提起。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引发事实劳动关系方面的劳动争议,主要证据有六种:一是工资支付凭
    • 劳动关系属于举证责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1
      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中存在举证责任,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以下凭证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对确认劳动关系这一争议,实行的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
    • 关于关于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9
      劳动关系是否有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工人的证言等。
    • 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举证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8
      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判断,由于目前劳动立法并未明确此种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故此类争议应继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口头解雇的争议案件中,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则劳动者仅以单位口头解除为由主张补偿或赔偿的,应当承担败诉后果。 至于你的工作移交证据能不能证明非法辞退不好确定,但是至少确定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举证,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