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法院一般会受理哪些房产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412人看过
-
哪些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09人看过
-
户籍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145人看过
-
房改房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460人看过
-
房改房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260人看过
-
工伤纠纷属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372人看过
有奖销售是经营者的一种促销手段,正当的有奖销售,法律是允许的,而不正当的有奖销售在竞争法律规范中被称为不当奖售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有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依附于或者随附于... 更多>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6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1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2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2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
-
哪些房地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91、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2、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3、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部门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