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办理地(州、市)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争议。
二、地(州、市)仲裁委员会管辖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和跨县(市、区)的劳动争议以及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办理省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争议。
三、省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州、市)的劳动争议以及省和省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办理上级领导机关委托处理的劳动争议。
四、具有较大影响、重大影响的案件、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由被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收申诉材料,进行案件登记。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位于同一城市的,由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收申诉材料,进行案件登记。接收申诉材料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情况按管辖权限电话上报,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处理或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委托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处理,案件处理工作中,委托的仲裁委员会应派仲裁委员会指导办案。
五、企业法人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的,为方便职工就地、就近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由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立案处理。
六、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对省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争议,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再向下委托。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按规定,是指被诉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被诉的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地发生的劳动争议。
具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按规定,是指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含三人)三十人以下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具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按规定,是指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含三十人)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调查顺序
-
劳动仲裁的管辖划分
388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管辖地是在哪里
4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仲裁管辖权
119人看过
-
仲裁的自裁管辖权
477人看过
-
仲裁管辖的确定是什么
243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管辖具体是怎么样的
370人看过
-
工伤仲裁管辖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6工伤待遇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分配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不受用人单位注册资本多少的限制,数千元乃至数亿元均按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劳
-
仲裁管辖的确定是怎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21、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
-
仲裁管辖的确定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1、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
-
仲裁管辖是怎样确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91、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