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2003年2月,陈先生和李小姐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共居,两人以陈先生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于2003年6月共同出资在深圳某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总价100万元,首付30万人民币,银行按揭贷款70万人民币,并在2005年1月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陈先生的名字。2005年12月,陈先生与李小姐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当时该房产的市值已经达到了160万人民币。李小姐认为:除了她直接交的部分按揭贷款合计12万元人民币外,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她应当分得一半,即30万元。陈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后双方将此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该房产为陈先生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而对于有证据证明的李小姐交的部分首付和按揭贷款合计12万元人民币外,陈先生应当偿还给李小姐。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陈先生个人财产,李小姐无权要求分配。[律师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等不动产以登记公示为准,即房产证上所署的名字是谁,谁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本案中,由于该房屋登记权利人为陈先生,李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是共同购买人,因此,该房产为陈先生的个人财产。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为其中的一人,房产一般归登记人,另一方通常只能够主张返还已付的房款,即关键问题在于是否能够证明自己实际出资情况。本案中,李小姐举出银行存折、录音证明等证据证明了她自己实际出资12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因此法院支持了李小姐的诉讼请求,判令陈先生返还给李小姐12万元。对于房屋增值部分该如何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增值部分属于法定孳息。所谓孳息是指从原物中所出之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关系取得的收益,如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其权利归属原物所有人。在本案中,该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应属于法定孳息,仍由房屋所有人陈先生所有。因此,增值部分60万元应当属于陈先生个人所有。但从本案的实际情况考虑,根据公平原则,李小姐可以适当分得部分房屋增值收益,因此判决也值得商榷。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已经越来越多地发生在现代都市人中间。虽然共同买房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但是有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万一两个人分手就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以下可供参考:
1、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款或按揭款;
2、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写或者增加为双方的名字;
3、签一份财产清单协议;
4、如果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话,最好是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地找出证据来证明。
-
恋爱时买房同居,分手后如何分割
94人看过
-
同性伴侣共同购房分手时的分割问题
472人看过
-
分手后同居买房,房产归属如何分配?
412人看过
-
分手情侣如何划分共同购房财产?
195人看过
-
情侣分手共同购置房产能够分配
380人看过
-
同居时财产如何分割?一方买的房分手时能分割吗?
462人看过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
恋爱时买房同居,分手后如何分割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8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并登记于双方名下,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各方占有房屋50%权益,双方一人一半。 双方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且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不存在共同共有的基础关系,应视为按份共有; 双方未约定占有份额,应依双方各自支付的出资额计算共有房屋的份额。
-
同居时、分手时如何取得财产分割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61、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的,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所谓“离婚”的问题,除非同居关系建立于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且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对于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处分问题,如果是共同生产、经营所取得的财产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分割,其分割原则是平均分
-
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谁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同居时买房,且双方共同出资的,一般为共有房产,分手时归谁,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分手时应该如何分割呢?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
-
同居时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