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可以主张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最多计算多少年
实际中,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具体而言,会根据以下的情况确定计算年限:
1、原则上,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即要支付一个月公司,并且计算年限无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员工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即使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干十几二十年以上。
2、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公司要支付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并且,最多是计算到十二年,即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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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还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4主动辞职不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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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适用劳动合同解除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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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法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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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