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7:41:51 237 人看过

二审新的证据是指: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

二审新证据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区分为:补强证据、相悖证据;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新出现的证据、改变原证据的新证据等。对于刑事二审新证据的处理程序和方法,要首先发挥二审新证据的概念筛查功能,对于不宜视为二审新证据的材料在审查之后可以不予开庭。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是否具有民事诉讼法上公证证据的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可见,经过公证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首先,公证证据属于免证事实。根据《证据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公证证明的对象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当事人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其次,公证证据属于最佳证据。《证据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就是说,在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都有证明力,不同证据证明了相反的事实的情况下,公证证据属于最佳证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那么,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是否具有上述公证证据的效力呢?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涉外律师网的上海涉外律师认为,对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
    2023-06-07
    244人看过
  • 证明认定人工伤的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证明认定人工伤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证据有: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2.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4.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二、工伤认定是哪个部门负责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三、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下列事项:注意不超过申请时限,单位一般是三十日内,职工一方是一年之内;注意材料要齐全完备;以及要向有权进行认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例如社保行政部门等。《工伤
    2023-12-24
    219人看过
  • 证明力证据
    证人证言
    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的信用性和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证明力根源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因联系的具体方式不同,证据证明力有大小强弱之分。与证据能力不同。证据能力是指某材料有无作为证据的资格,可否采纳为证据。证据能力根源于法律的规定。无证明力的材料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但有证明力的材料也可能因法律规定而予以排除。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在司法活动中,并不能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只能说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大于传来证据。因为不管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它们的来源都必须合法。来源不明确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定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
    2023-07-12
    478人看过
  •  手写证据是否具有法律认可?
    这段内容讲述了证明材料的签名和内容合法且体现了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提供证明材料的签名不一定要按手印,只是对签名有争议的时候,更方便鉴别真伪。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证据必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会被法官采纳。在庭审中,证据都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如果提供证明材料的签名是亲笔的,并且内容合法且体现了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些证明文件将具有法律效力。按手印不是必须的,只是对签名有争议的时候,更方便鉴别真伪。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据必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会被法官采纳。在庭审中,证据都要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 手写签名在庭审中有哪些作用?手写签名在庭审中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进行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而在书面陈述中,手写签名是当事人对陈述内容的确认和认可,具有证据效力。在
    2023-08-29
    282人看过
  • 团员证:确认您是否具有团员身份的证明?
    有团员证就可以证明是共青团员,团员证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籍的证明。它的全称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团员是有年龄限制的,年龄限制为14~28岁,如果团员年满28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证第一页要盖章吗?要。团员证照片要盖团员证专用钢印。盖章就代表这个章所代表的组织承认了,有了章才代表有效力,因此团员证只有盖章才有效,可以让团组织为你的证件加盖公章。团员证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颁发,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2023-07-08
    293人看过
  • 新证据规则对二审新证据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一、民事诉讼一审前可以补充证据吗民事诉讼一审前,是否可以补充证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采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
    2023-03-19
    202人看过
  • 确认证据证明力所遵循的原则
    (1)物证、历史档案材料、真实有效的公文、鉴定结论、勘验现场笔录、公证文书、登记文件、其证明力一般高地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2)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评价所作的对该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低于其他证人证言。(3)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证人出庭作证,接受法官和当事人提问,该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证言的证明力一般高于未能出庭的作证鉴定人、勘验人、证人所作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证言。(4)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高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5)数个证人证言不一致的,应当根据证人的智力、品行、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其证明力。
    2023-06-06
    140人看过
  •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据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根据制主体的不同,可将书证分为公文书证和私文书证。公文书证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格式所制的公务文书。请病假要出具什么证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请病假的手续,一般以医疗机构诊断和休假证明作为依据的。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不免发生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的情况。员工要请带薪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
    2023-07-06
    87人看过
  • 证明分居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
    分居的证据:1、双方签订了分居协协议且实际上按协议分居了。2、另一方在外租房的协议。3、在外租房的小区物业公司的证据或当地居委会及公安机关的证据(一般这些单位不会出的,因为你是一个人住还是几个人住,他们不可能知道)。4、证人证言,但这些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因证人证言客观性不强,有可能说假话的。还有,就是证人不可能每天清楚双方是否住在一起。5、与对方的谈话录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据。6、若对方到你的地方骚扰,保留好骚扰的证据或报警的回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2024-05-06
    111人看过
  • 证据有无证明力要怎样判定
    1.以下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2)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3)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2.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需要与其他证据配合才能起到证明作用:(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3.以下证据的证明力需要由法庭确认(仅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提出,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时):(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
    2023-06-14
    329人看过
  • 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新证据有哪些
    1、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新证据包括:(一)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三)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四)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被改变或者否定的;(五)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发生变化,影响定罪量刑,且有合理理由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一、刑事证据如何收集1、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2、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1)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
    2023-02-16
    348人看过
  • 讲解鉴定意见证据能力认证的具体环节
    现行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认证规则有: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2、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3、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司法鉴定的流程有哪些环节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
    2023-07-06
    295人看过
  • 死亡证明的开具是否有特定规定?
    死亡证明只能在户籍地开,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公民死亡。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需要如下材料1,拿着户口本去村委会或街道办出一份死亡证明,写明死者姓名,身份证,死亡时间等内容。2,带办事身份证和死者所在户口本,及死者身份证,在村委或街道办出的死亡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出死亡证明。3,死亡证明只开一次,有两份,一定要保留好,不然以后办与死者相关的事会很麻烦。人死了5年了能开死亡证明吗到当时的医院开具死亡证明要看医院是否同意,是否可以查询,一般比较困难,因为时间太长了。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
    2023-07-03
    279人看过
  • 弱智人士的陈述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精神缺陷者的陈述是否具有证据效力?一个有精神缺陷的人,不能分辨是非,不能正确表达,不能做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有作证的义务。身体或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轻人,不能区分是非,不能正确表达,不能作为证人。第六十一条证人的证言必须经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当庭质证、核实,才能作为结案依据。法院发现证人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的,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五条证人履行作证职责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补助纳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单位证人作证时,其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变更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2023-05-31
    42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认定证据证明力的原则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单位、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可否推翻要是有新证据的情况下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证据形式——书证,属于公文书证的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68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和《最高人民法院
    • 微信语音作为证据使用时是否具有证明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属于证据的一种。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有哪些刑事证据类型?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3
      刑事证据证明力怎么认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2、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3、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
    •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证据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3
      电子合同如果是依法订立的,并且是当事人使用合法的手段收集的,则具有证据力。电子合同是法定证据种类中电子数据的一种,经查证属实后,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