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破产流程还能不能申报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13:18:56 70 人看过

一、终结破产流程还能不能申报债权

终结破产流程后是不能申报债权的。也不得再次起诉要求偿还债权。因为分配完毕后,公司就会注销。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间就进行申报,才能尽可能多的得到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流程行使权利。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二、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民法典中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不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能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申报破产债权能否包括担保债权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必须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否则其债权将无法得到承认。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确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的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担保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如果债权人想要申报自己的债权,必须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确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的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3. 担保债权能否在破产申请后申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担保债权是指在债务人破产申请前,债权人为了保证债务人的债务得到偿还而提供的担保。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担保人可以就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者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权利优先受偿。因此,担保债权可以在破产申请后申报。但是,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申报的担保
    2023-08-19
    234人看过
  • 担保债权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吗
    一、担保债权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吗担保债权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的债务就可以申报破产债权:(一)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二)是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三)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四)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五)是合法有效的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什么是担保债权,有财产的担保债权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担保债权而特别担保是相对一般担保而言,它并非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担保债权而是以债务人或
    2023-04-26
    182人看过
  •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能终结破产程序吗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鉴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不同,这一规定可能带来的问题是,是否有可能发生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情形?以及如果发生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情形,管理人是否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笔者认为,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情形是可能发生的。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共益债务共计有六种,其中第(一)、(二)、(三)、(四)种情形下发生共益债务的可能性较小,第(五)、(六)种情形下发生共益债务的可能性较大。在第(一)种情形下,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显然是小于继续履行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如果其债务大于继续履行合同所取得财产的,该继续履行请求应当没有必要;在第(二)种情形下,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显
    2023-06-04
    145人看过
  • 申报债权之后能不能再起诉确认,破产申报的方式
    一、申报债权之后能不能再起诉确认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确认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申报的方式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
    2023-04-19
    173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申报能不能有时效期
    一、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申报能不能有时效期破产企业的职工债权是无需申报的,直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清单,也就不存在时效期限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职工债权在什么时候得到清偿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
    2024-01-31
    92人看过
  • 房产破产申报债权能拿回钱吗
    一、房产破产申报债权能拿回钱吗当开发商跑路,走上破产重整之路时,债务人们一定要明白,他们是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收回自己的血汗钱的哦!根据我们国家的《破产法》,破产财产在首先偿还了破产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会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偿还债务:1.首先是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贴、抚恤金等;2.其次是应该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3.接下来是破产企业欠缴的除了上述第一点提到的费用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还有就是破产企业欠下的税款;4.最后才轮到普通的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2024-07-05
    187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后公司是否还有权利能力
    一、破产程序终结后公司是否还有权利能力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2、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于破产终结裁定作出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和解协议实现后,和解债权人于达成和解协议时所免除的部分债权,在整顿成功后亦不得向债务企业再行索要。但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等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受影响。被保证人(主债务企业)破产,债权人固然可以通过破产还债程序实现其债权。然而,在实践中,罕有破产债权人的债权靠破产财产获得足额满足的情况。既然保证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经济活动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
    2023-03-24
    61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债权能申报吗
    一、破产重整期间债权能申报吗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在破产重整期间,不得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二、破产申报的方式有哪些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
    2023-04-24
    131人看过
  • 破产企业股东能申报债权吗
    不可以的,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一、股东和投资者的区别投资者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投资者和股东的区别如下:1、投入资金的时间不同。股东“出资”在公司设立之前必须实际投入并缴足;而投资者“投资”既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前投入,也可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分期投入。2、投入资金的目的不同。股东“出资”的目的在于缴足注册资本进而设立公司;而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则在于公司业
    2023-03-07
    258人看过
  • 民法典中破产终结后能否追讨债权
    一、民法典中破产终结后能否追讨债权破产企业依法清算,破产程序裁定终结后,如果发现破产企业还有可供执行的,债权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追加分配,追讨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二、破产财产分配程序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
    2023-06-19
    428人看过
  • 股东欠债公司破产能申报债权吗
    一、股东欠债公司破产能申报债权吗不可以的,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权投资在新《公司法》下转化为了债权投资,从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责任保护,进而将有限责任的风险完全外部化。二、股东以债权出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债权的适格性债权用于出资,自然需要具备出资标的物的适格要件,必须满足公司法第27条规定的条件。以债权出资的债权必须是到期能够得以清偿的现实存在之债权。以消灭或者无效,甚至是不存在的债权出资,必然会导致出资不实。若债权到期不
    2023-05-02
    212人看过
  • 什么时候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破产还债企业的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织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2021-12-11
    428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终结还能追索吗
    破产清算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一、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谁来承担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二、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承担人是谁依据法律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
    2023-06-21
    247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能够申报的债权范围包括
    一、破产债权人能够申报的债权范围包括《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1)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未到期的债权;(3)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4)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7)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8)债务人的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债权请求权;(9)票据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产生的债权请求权;(10)破产申请受理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能够作为破产债权清偿;(11)其他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2024-02-02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报破产后还能再申报债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3
      1、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也可以进行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
    • 债权人能不能要求公司破产流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2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以下这些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 的债权能申报到破产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8
      担保债权能申报破产债权。 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的债务就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1、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是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 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共益债务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可以终结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
    • 破产终结后债权人能否起诉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1
      破产终结后债权人可以起诉。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如果有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他们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