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以及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15:08 452 人看过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大家,要注意,一人的行为是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险人。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共同危险行为不仅有使他人权利遭到损害的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已经转化成了现实的损害后果。没有损害后果的存在,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虽然不能确定准确的加害人,但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可分性,他们的共同危险行为连接成一个整体,共同成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

三、共同危险行为归责原则

共同危险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法上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时的某种应受非难的主观心态,这种心态通过行为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违法的行为表现出来。过错意味着行为人选择了与法律和道德都不相容的行为,行为人自然应该对此行为引发的损害后果负责。过错在侵权法上有其特殊的地位,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所实施的违背法律和道德、侵害社会和他人利益行为的否定性价值评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危险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法律概念以及特征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行政行为。一般认为,行政执法行为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还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这里提到的行政执法,这主要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法律法规发文单位:重庆市水利局文号:渝水政20091号发布日期:2009-2-3执行日期:2009-2-3第一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巡查活动。第二条水行政执法巡查的重点区域:江河沿岸、水库周边、公路沿线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其他开发建设活动。第三条水行政执法巡查的主要对象是:(一)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取水活动;(二)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活动;(三)向河道、湖泊倾倒弃土、垃圾、设置行洪障碍,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及行洪的活动;(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土、淘
    2023-08-09
    465人看过
  • 社保制度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社保相关信息一、社保制度概念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历史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
    2023-05-05
    184人看过
  • 股份支付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签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股份支付特征一是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可能发生在企业与股东之间、合并交易中的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之间或者企业与其职工之间。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的定义;二是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在股份支付交易中意在获取其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或取得这些服务的权利(资产)。企业
    2023-04-27
    387人看过
  • 转税筹划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一)概念转税筹划是税负转嫁筹划的简称,它是指纳税人在不愿或不堪忍受税负的情况下,通过提高价格或降低价格等方法将税收负担转移给消费者或供应商的行为。(二)特征转税筹划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转税筹划从本质上来说是纯经济行为。我们论及逃税、避税以及节税筹划时,在性质上来看都属于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行为,只是有“违法”、“非违法”以及“合法”程度上的不同,而转税筹划则是纳税义务人通过价格的自由变动的一种纯经济行为。(2)转税筹划能否成功取决于价格。没有价格的自由浮动,转税筹划也就不存在。由此可见,价格自由变动是转税筹划赖以实现的前提条件。商品的供求弹性的不同导致的价格对厂商供应量的影响以及对消费者消费量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转嫁税款归宿的方向和程度。(3)转税筹划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避税和节税的结果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只是避税是被迫减少,节税是主动减少,而转税筹划的结果是
    2023-05-05
    379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是什么,以及归责原则
    一、共同危险行为是什么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法上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时的某种应受非难的主观心态,这种心态通过行为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违法的行为表现出来。过错意味着行为人选择了与法律和道德都不相容的行为,行为人自然应该对此行为引发的损害后果负责。过错在侵权法上有其特殊的地位,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所实施的违背法律和道德、侵害社会和他人利益行为的否定性价值评判。三、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2023-06-07
    113人看过
  • 无因管理行为的概念、特征
    无因管理行为,即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的一种。包括管领、保存、利用、改良处理及提供帮助、服务等。无因管理行为的特征是:(1)行为人具有为他人管理事务、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但该意思不以设立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也不要求必须表示出来。(2)行为人管理他人事务既无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无合同约定的义务。(3)行为人不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须具有认识能力。(4)无因管理行为与代理行为相似,但二者在是否有法定义务。是否须当事人双方合意上不同。无因管理行为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行为,是为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因而是应该得到鼓励和受到保护的行为,而不是应受制裁的侵权行为。
    2023-06-08
    361人看过
  • 审计决定书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审计决定书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除应当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外,还应当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审计决定是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具有实行惩戒与教育的直接效力。审计决定书的特征1.审计决定书是对有“问题”的被审计单位的结案性的处理文书用于“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情况。审计决定一经制定,表明审计工作划上一个句号。这与审计文书中其他的文书诸如审计通知、审计工作记录、审计报告等,都是审计过程的文书是不同的。2.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审计决定是对违规行为,依据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作出处
    2023-06-12
    409人看过
  • 抢劫罪的概念特征及界限是什么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
    2023-06-13
    8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特征及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等。一、居民购房合同怎么写居民买房子一般要签三份合同,如果是贷款的话则需要签四份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方一份,卖方一份,银行一份,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份,一般还会多签2-3份备用。二、交接合同纠纷能判刑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从义务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检验、保管以及及时领受等。因此,买卖合同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因为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所以不涉及到刑事内容,所以是不能
    2023-03-11
    155人看过
  • 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一、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指导的概念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2、行政指导的特征①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②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③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及其广泛,其方法多种多样④行政指导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⑤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法律强制力的行为⑥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二、行政指导的种类、意义与作用1、行政指导的种类以有无行法律根据为标准分为有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政指导和无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行政指导。行政指导一起知道层次或指导对象为标准分为,宏观行政指导和个别行政指导。行政指导以其作用的性质为标准,分为促进性指
    2023-06-06
    265人看过
  • 实害犯危险犯和行为犯的概念是什么?
    一、实害犯危险犯和行为犯的概念是什么?实害犯的概念是只有在发生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结果的时候,才能够进行犯罪处罚,危险犯指的是只要对法益侵害具有一定的威胁,那么就能够作为处罚的依据,至于行为犯的话,只要当事人从事了刑法当中规定的特定某种行为就可以定为犯罪。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行为危险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
    2023-04-28
    486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法律概念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一、保管合同的法律概念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二、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4、保管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023-06-14
    268人看过
  • 供电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一、供电合同的定义供电合同又叫电力供应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供电人是全国各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供电局,用电人则十分广泛,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社团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广大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二、供电合同的法律特征1、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电力是一种特殊的、无形的物质,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履行,电力是一种特殊的能源,特殊的商品,电的产生、供应和使用同时进行,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2、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具有相对长期、稳定的合同。供用电双方一般都订立长期合同,其履行方式,表现为一种持续状态,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比较稳定。电力在现代社会已成为都需要的能源,所以供用电合同签订后除非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会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3、供用电合同是格式合同,电力供应方一般都提供合同的具体内容,而用电方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选择,
    2023-06-09
    327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所谓解除合同,是指提前终止已经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之分,前者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原因出现时解除合同,后者指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合同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据此,解除合同必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解除合同仅适用于已经合法有效的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都不存在解除的可能性。(二)解除合同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或者原因)。这种条件依据解除权发生的依据不同,可将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三)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的行为。解除合同的原因出现后,合同并不当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只有当事人在有效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后,合同才能因解除而终止。但无论哪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并确保此意思
    2023-06-09
    25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危险行为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的概念及行为特征主要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6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的行为特征是: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
    • 简述普通的共同诉讼的概念以及特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5
      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也可以合并审理而将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 2、普通共同诉讼有数个诉讼请求。 3、普通共同之诉是可分之诉。
    • 强制性交易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强制性交易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的特征:(1)公用企业是实施该行为的特定主体。不具备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及非经营性的政府机关不是强制性交易行为的主体;(2)其他出于公平交易地位的经营者的商品是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行为的客体,及该行为是强制安排他人之间进行交易,并非强迫他人与自己进行交易。(3)公用企业的行
    • 共同危险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共同危险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
    • 汽车保险合同特征及概念都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是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真实表示意思的前提。任何一方均不能把自己的意思强加于对方,在此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互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