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大家,要注意,一人的行为是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险人。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共同危险行为不仅有使他人权利遭到损害的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已经转化成了现实的损害后果。没有损害后果的存在,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虽然不能确定准确的加害人,但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可分性,他们的共同危险行为连接成一个整体,共同成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
三、共同危险行为归责原则
共同危险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法上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害行为时的某种应受非难的主观心态,这种心态通过行为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违法的行为表现出来。过错意味着行为人选择了与法律和道德都不相容的行为,行为人自然应该对此行为引发的损害后果负责。过错在侵权法上有其特殊的地位,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所实施的违背法律和道德、侵害社会和他人利益行为的否定性价值评判。
-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193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及概念
122人看过
-
自由行为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387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277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373人看过
-
自由行为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234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概念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3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在英美法系中被纳入共同侵权行为中,在大陆法系则与共同侵权行为分别作出规定。由于我国继受大陆法系,在民法理论上也承认共同危险行为,并与共同侵权行为加以区别。2001年12月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款规定:“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个司法解释首次正式使用了
-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1一、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本定义里所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财产关系,不包括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因此《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
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名称标记权。(3)双重性。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
-
"共有"的概念及特征分别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4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公民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的法律特征是: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
-
普通的共同诉讼的概念以及特征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7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认为也可以合并审理而将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 2、普通共同诉讼有数个诉讼请求。 3、普通共同之诉是可分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