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8:43:27 196 人看过

一、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

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1、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A.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A.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B.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

c.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包括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是。合同成立的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一、怎么写汽修厂股份合同汽修厂股份合同书写内容有以下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二、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有哪些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如下:1、双方或多方都有订约当事人,当事人有行为能力;2、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3、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合同;4、合同成立应具有要约和承诺阶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的成立时间由承诺的实际生效时间决定,当承诺生效时,当事人应
    2023-03-11
    271人看过
  • 承诺迟延的概念及发生的情形
    所谓承诺迟延是指未迟发但是迟到的情形。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一、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延的区别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二、承诺迟延的情形承诺出现迟延有两种情况,一是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二是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
    2023-06-09
    409人看过
  • 要约和承诺的异同点在哪里?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的区别:一、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四、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一)
    2023-07-07
    321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的概念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的特征:1.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给付一定的工作成果为内容的合同。2.承揽合同体现的是承揽人工作的结果。3.定作人和承揽人约定的标的一般具有特殊性。5.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并自行承担工作中遇到的风险。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类型承揽合同的类型有:1.加工合同。2.定作合同。3.修理合同。4.复制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制作一个或数个成品,定作人接受复制品并支付价款的合同。5.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为定作人完成某一项目的性能进行检测试验,定作人接受测试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为定作人提出的特定事物的性能、问题、质量等进行检查化验,定作人接受检验成
    2023-05-03
    195人看过
  • 合同要约与承诺相同点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一、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那么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1、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2、承诺在要约规定
    2023-03-05
    154人看过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概念上有区别。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的意义不同两者成立或生效的时间及要件不同。实践合同与诺
    2023-03-21
    128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概念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三)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四)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五)定作物的品质.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六)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七)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八)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九)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十)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一、留置权的适用范围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
    2023-03-13
    441人看过
  • 要约是合同的一种承诺吗
    在一般情形下,对要约作出的承诺,且承诺生效时意味着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约有哪些性质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
    2023-06-19
    332人看过
  • 根据要约和承诺看合同是否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023-06-15
    470人看过
  • 要约撤回的概念
    一、要约撤回的概念要约撤回的概念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的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二、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区别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三、要约有效的条件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
    2023-06-04
    112人看过
  • 合同中承诺和要约哪个可以撤销?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发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通知要约人收回承诺,以消灭承诺的行为。承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承诺撤销的话那么就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承诺如果需要收回的话,那么必须在生效之前。根据要约来分析承诺。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是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则是要约已经到达了受要约人,要约已经生效了,但受要约人还未做出承诺之前;那么现在就以承诺来做分析,是一样的概念。承诺的撤回是在承诺发出之前还未到达要约人,而承诺如果是可以撤销的,那么根据要约的分析,则是承诺已经到达了要约人,但法律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一旦承诺到了要约人那里,那么则合同成立,合同都成立了,如果承诺要撤销的话,就相当于是合同的撤销了,合同的撤销的话就要符合合同撤销的规定,若不符合合同撤销的规定,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在某些情况下,承诺是可以撤回
    2023-06-17
    248人看过
  • 分包合同的分类和概念
    1.—般分包合同是指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商由于某些原因,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工程,在经业主或临理工程师批准后,交给另外的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从承包商那里分包一部分工程,并与承包商签定明确规定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的人或实体,称之为一般分包商。一般分包合同的特点:(1)分包合同由承包商制定,即由承包人挑选分包人;(2)分包合同必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3)对合同总的执行没有影响。强调承包商不能将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执行主体工程合同(4)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从而减少其对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2.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或选择的分包工程施工、供货或劳务人员在承包商同意后,与承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凡在合同中以暂定金额支付工程均称为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合同的特点:(1)指
    2023-03-10
    151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效力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效力如下: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一、合作解除与合作终止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二、合同翻译都是保留原始注册号吗1.合同翻译保持原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效力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3.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
    2023-02-04
    481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概念: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型。特点: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成果。在承揽合同关系中,定作人所注重的是承揽人的人力、技术设备等劳动条件,因为这些劳动条件对工作成果起决定作用,而工作成果的质量决定着定作人的特殊物质利益能够得到保障的程度,所以,承揽人独立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是承揽合同的特点之一。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承揽人的劳务体现在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上,所以说承揽合同
    2023-06-09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6
      承诺的概念是,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是,除交易习惯或要约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并且需要及时到达受要约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作出的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 承诺的概念是什么 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0
      承诺,也称“接受”或“收盘”,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 合同的要约承诺和要约的要约是啥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26
      合同要约与承诺是的意思是: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
    • 合同中的承诺和要约是指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6
      合同要约与承诺是的意思是: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
    • 合同中的承诺和要约如何界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7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时要约和承诺往往难以区分。许多合同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讨价还价、反复协商才得以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