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辞职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很多时候都是在单位裁员等一些法定的情形下进行的,而一般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话,那往往都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婧。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此时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动辞职吗
381人看过
-
岗位变动后员工主动辞职法院判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407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主体
324人看过
-
谁是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主体
251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119人看过
-
主动辞职离职金单位需要支付吗?
280人看过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
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是否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8什么情况下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
-
商场主动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论公司是否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1首先,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本案中商场主动协商支付补偿金说明应该不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这点能确定的话,说明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合同嫌疑,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当然这要进一步具体分析。 其次,你所说的这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在该单位工作时间的,只计算5年工作时间没有依据。
-
员工自动辞职有补偿吗什么情况下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9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自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呢?更多详细的内容以下 自动辞职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
-
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动辞职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部门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第46条明确列举了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其中劳动者不包括自愿在30天前书面辞职的情况。从立法宗旨来看,经济补偿金是法律强制使用者给予劳动者的特殊经济补偿,其目的是制裁使用者的违法行为和合理提高劳动者福利。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者主动辞职,那么是没有经济补偿,必须因非自己意愿辞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