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一、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筑房产的权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一般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二、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儿媳妇能继承房屋吗
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儿媳妇一般不能继承房屋。且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使用者的子女也无法继承该房屋,只能依据其户籍继续使用该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有权就该基地获得的利益主张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70年到期怎么办
如果到期的,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的取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3、以户为单位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由此可见“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农户中只要有成员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当然存续,户员迁出或者死亡肯能导致宅基地的面积被核减,但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灭失。
4、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占用基本农田
45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被他人占用了能否要回
441人看过
-
宅基地被侵占怎么办,宅基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382人看过
-
农村户口没有农村宅基地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302人看过
-
侵占宅基地怎么处理
313人看过
-
非法占据的农村宅基地怎么补证
53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城市宅基地被非农村居民侵占怎么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9农村宅基地,指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
-
农村宅基地封建怎么赔偿农村宅基地被占用死亡赔偿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1、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严格意义上,你只对你家的宅基地拥有所有权,对买回来的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转让价格双方协商,期限不能超过70年。3、只要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转让即可,不管由谁协商,最终确认人必须得是宅基地所有权人。4、我们国家不允许宅基地买卖,所以即便你们双方协商同意转让,但是房管部门不会帮你们办理过户手续。5、原户主去世,不等于协议无效,使用权你们可以继续享有。所有权由继承
-
宅基地被邻居侵占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要注意些什么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2宅基地被邻居侵占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注意以下5个程序: 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
农村修路占了我的宅基地怎么办,怎么补偿?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2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要看具体发布的公告方案。一般农村拆迁补偿是根据《》的规定,一部分为土地补偿款,这部分的补偿款是集体所有,一般由集体统一进行分配;一部分为安置款,一般为集体统一安置,国家下拨安置费用专款专用;还有一部分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一般根据附着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