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被告人对质权的实现
现代意义上的刑事审判旨在为控辩双方判决进行理性的协商、交涉、论证、争辩提供一种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将要受到判决直接影响的被告人不仅能够参与到诉讼中来,而且能够通过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的说服和辩论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裁判。其中,对于影响自己重大利益的证人、鉴定人,被告人享有对质权,这应是任何一种公正的审判程序为其提供的必要保障。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确立了刑事被告人在审判中所享有9项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权,其中第7项便是赋予被告人有权与对他不利的证人进行对质的权利,有权申请对他有利的证人出席法庭进行作证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以及日本宪法第37条均赋予刑事被告人同不利于自己的证人对质以及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据的权利。综观现代主要法治国家,赋予被告人对质权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予以保障,已经成为常态,这既是由现代审判的内在品质所决定,也是由公正的审判目的所决定。
二、保障对抗制审判的真正实现
威格莫尔曾经断言:如果不考虑政治制度等更加广泛的因素,则交叉询问制度、而不是陪审团审判制度,才是英美法系的法律制度对于改善审判程序的方法所做的最伟大、最长久的贡献。[3]笔者认为,正是交叉询问制度为控辩双方提供了平等质证与辩论的机会,控辩双方平等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审判真正成为诉讼的中心,正是为了保障程序正义,英美法系国家通过设置传闻证据规则,赋予被告人对质权等制度确保证人出庭。大陆法系国家通过确立直接、言词原则保障证人出庭。因此,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目的,就是促使其接受对方的交叉询问,从而有助于庭审以更加理性、更加民主的方式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因此,司法审判的功能绝不仅仅限于对过去发生之历史事实的发现,而且要通过这一过程建立起犯罪与刑罚、过错与责任之间的联系,从而为公民传递一种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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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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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是什么,证人出庭作证如何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该证人是否确系法院所传唤的证人,而这就需要该证人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即法庭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告知出庭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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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出庭作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问题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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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鉴定意见需要出庭质证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9行政诉讼中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接受质证。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鉴定人因为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对于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法庭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及案件的关系,并告知鉴定人如实说明鉴定情况的法律义务和故意作虚假说明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重新鉴定: (1)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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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行政诉讼证人的出庭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7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准备时间,以防止当事人利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给对方当事人突然袭击,扰乱诉讼进程。因此有必要对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规定合理的期限。从性质上看,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属于举证范畴,因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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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诉讼适用时效作出排除性规定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时效中断的三个法定事由: 1、起诉;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此作了排除。 (一)行政诉讼时效不因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而中断。 为使行政效率优先与公民权利保障相互均衡,使行政法律关系得以尽快稳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对行政起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