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7:32:13 137 人看过

一、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

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真正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

(一)误信管理。

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

因本人的过失,或因管理人与本人双方均有过失或均无过失,使管理人产生误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与管理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本人可以请求管理人在现存利益限度内返还不当得利。因管理人的过失产生误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可以请求管理人返还其利益,并不以请求返还时现存利益为限,管理人与本人亦可产生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管理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不法管理。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仍作为自己之事务而管理。

在不法管理中,管理人是以自行取得管理效果为目的,主观上是为自己而管理,客观上将管理利益归属于自己,对本人造成损害,构成侵权行为,管理人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管理人所赔偿损失额的计算,当管理人所得利益低于本人实际损失时,以本人的实际损失计算;当管理人所得利益高于本人实际损失的,以管理人的所得计算。

(三)幻想管理。

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自己之事务为他人之事务,而管理。

在幻想管理中,因管理人的误信,将自己的事务当作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所管理的事务为管理人自己所控制,尚不会与他人产生法律关系。但管理人将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处分时,亦可能产生不当得利或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

二、哪些行为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不适法无因管理包括三种情形:

(一)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且违反本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二)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三)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但不违反本人的意思。

有时候虽然看起来某个行为像是无因管理,但实际上法律中的无因管理行为是不包括这些的。具体不属于无因管理的行为有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以及幻想管理。在实践中,作为无因管理人,如果您因好心作出管理行为而使自己受到损失,但被管理人却不愿补偿您的损失的话,请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无因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包括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第九百八十条【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一、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区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适用范围,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则为事件;2、无因管理中以管理事务为独立的法律要件
    2023-04-03
    42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无因管理行为
    要确定无因管理行为,需要从无因管理的三个法律特征入手进行分析: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即被管理的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至于管理事务的内容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则在所不问,因为客观事物复杂多样,管理人管理的事务可能是事实行为,如为本人饲养牲畜,也可能是法律行为,如为本人及时退掉将因过期而作废的车船票。但不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都必须是能够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必须有确定的主体,如果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打扫街道卫生,则不构成无因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务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能够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管理人在管理事务
    2023-06-08
    202人看过
  • 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行为
    管理人的义务包括:管理义务。在无因管理开始前,管理人对于他人的事务固然没有管理的义务;但一经开始管理,则管理人在本人、其继承人或代管人接管以前负有继续管理的义务。尊重本人意思和维护本人利益的义务。管理人应将管理情况及时报告本人,按本人意思办理。权益转移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应转移给本人。本人的义务包括: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负担的债务;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损失。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
    2023-05-01
    213人看过
  • 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如下: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发票管理法规有哪些行为及处罚规定《发票管理办法》主要列举了六种发票违法行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这六种违法行为进行具体的表述,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表现如下:(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主要包括:(1)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2)私售、倒买倒卖发票;(3)贩运、窝藏假发票;(4)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5)盗取(用)发票;(6)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主要包括:(1)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3)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
    2023-08-09
    185人看过
  • 何为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项:(1)本人的事务和管理人的管理行为。事务须合法,如为窃贼隐匿赃物等不得构成无因管理;事务非本人专属,法律规定或性质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事务如结婚、离婚等以及非经本人授权不得办理的事务不能成为无因管理上的事务;虽然本人与管理人共同的事务中,对属于本人部分的事务可以成立无因管理,但纯为自己的事务不得构成无因管理;宗教、社交等不适于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务不能成立无因管理。所谓管理行为,即管理人对事务进行管理,实现事务内容的行为,包括保存、改良、利用、处分等。管理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2)管理人有为本人管理的意思,也称管理意思,指管理人在管理事务时有为本人谋利益、将因管理而生的利益归于本人的意思,即应使本人原有的利益增加或使其利益不被减损。(3)无法定或约定义务。负有公法或私
    2023-06-08
    469人看过
  • 无证驾驶包括哪些情形和行为
    一、无证驾驶包括哪些情形和行为无证驾驶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行为。对于无证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无证驾驶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
    2023-05-22
    271人看过
  • 管理治安行业场所包括哪些?
    治安管理主要包括:1、公共场所管理(如: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厅、运动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影剧院等)2、枪支管理(如:枪支、弹药)3、危险品管理(如: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4、特种行业的管理(旅社、印刷业、旧货业、信托寄卖业、典当业等)5、查禁违禁物品(淫秽物品、毒品)6、治安案件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立案、调查、裁决处罚和处罚的执行)7、妨碍治安人员管理(包括流浪乞讨为员、闹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管理)一、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是为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保证,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任务,它体现了治安管理职能的本质要求。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公共复杂场所(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等。(二)预防、发现和控
    2023-03-22
    428人看过
  • 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物业管理都包括哪些内容
    (1)公共服务。它是为全体用户提供经常性服务,是所有用户都可以享受到的。(1)卫生服务,包括每天清扫公共楼梯,道路,绿化池,上门为单位和用户收集清运垃圾,清洗每天的垃圾桶。(2)定期清洗消毒楼宇公共食用蓄水池,保持池内的自来水卫生;在每次清洗水池的同时,清洗楼梯走廊。(3)每月派遣人员按户登记计算,支付水电费管理的大楼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楼梯通道公共照明的维护、随时更换坏了的灯泡。(4)维护住宅区环境,设置卫生监督员每天进行流动检查,防止各种有损的市容、市容的混乱建设、混乱、混乱等违法行为,保障所有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5)小区内的治安服务,设立治安岗亭和流动巡逻队伍。(二)专项服务。这是为一些用户提供的服务括:(1)为高层用户24小时打开和维护电梯;(2)定期翻新和油漆建筑;(3)检查高层供水泵、消防设备、配电室等动力设备的各种公共设施。特殊服务的费用是根据每个用户的建筑面积合理承担的。
    2023-08-05
    482人看过
  • 不当无因管理与无因管理不当
    不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2)具有管理的意思(管理人认识到其所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并愿意把管理事务所生的利益归于他人);(3)就事务的管理,管理人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4)管理事务的承担,不利于本人,或违法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与正当无因管理的区别)。不正当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1)不具有违法阻却性若管理人因不当管理行为侵害他人权利,构成侵权。(2)若被管理人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则被管理人负有偿付必要费用、必要债务、管理人因管理遭受损失的义务,但被管理人的偿付义务以其所得利益为限。(3)若被管理人不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一般可按照不当得利处理,符合侵权要件的,被管理人还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无因管理不当的构成要件不当的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律上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其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又无客观适法事由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当的成
    2023-06-13
    286人看过
  • 代理权的滥用包括哪些行为
    一、代理权的滥用包括哪些行为1、代理权的滥用行为包括: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滥用代理权;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代理人明知违法,仍然滥用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滥用代理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若被代理人认为该部分超越授权范围的代理,对自己有益无害的,可以行使追认权,即表示对该部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来承担。2、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继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的,由此所产
    2023-04-20
    346人看过
  • 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包括了哪些
    法律咨询: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的咨询律师回答:(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力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
    2023-04-28
    204人看过
  • 公证行为都包括哪些?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2、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3、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4、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5、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6、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7、保管遗嘱、保管文件。8
    2023-06-06
    388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概念及行为特征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的行为特征是: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但无论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因为法律行为旨在产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而无因管理却无意思表示。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无因管理的特征根据无因管理自身的特性,总结归纳出无因管理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必须为被管
    2023-07-22
    232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包括哪些行为
    (一)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二)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三)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单位行贿罪同样适用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3条分别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与单位犯罪一样,在单位行贿罪中,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行贿罪论处。一、向单位行贿的如何认定向单位行贿的很可能构成向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指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2023-02-27
    8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不是无因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5
      一、哪些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 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真正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 1、误信管理。 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 因本人的过失,或因管理
    • 哪些行为视为无因管理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判断哪些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需要考虑其法律特征。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如下: 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2、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为一种法律事实,是产生无
    • 无因行为是指什么?包括哪些行为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以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为标准,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有因行为,指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指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有因与无因问题,若以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为前提,在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关系上,最具争议。即独立于债权行为的物权行为,究竟是有因行为还是无因行为如为有因行为,那么物权行为的效力就要受到债权行为的影响,一旦债权行为不成立、
    • 无证行驶包括哪些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1)机动车行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行驶员训练学校的行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获到机敏车行驶证的情况下,行驶机敏车的,为无证行驶; (2)行驶人行驶的机敏车车型超出行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行驶处置(比如只拥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行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符合的机敏车行驶证的,应视为无证行驶; (4)使用虚构
    • 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与行为的区别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