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上的,要依据涉及的罪名进行量刑,如果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不安全食品有哪些
1、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包括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进行实名登记等情形。未经政府许可即擅自生产经营食品,其质量难以保障。尽管这种食品有时检验合格,但因其生产经营的非法性和不安全食品隐患的存在,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故应将其制售的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销售过期食品为法律所禁止。尽管刚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一定有毒有害,但其存在不安全隐患,为维护食品安全,应将过期食品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3、“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制售“三无”食品为法律所禁止。“三无”食品可能有的安全有的不安全,但因其存在超过保质期而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食用的可能,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故应将这类食品推定为不安全食品。
4、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除食药同源的物质外,食物与药物具有不同性质,一经非法添加就会改变食品性质,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故应将这类食品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5、走私进口的食品。走私进口的食品逃避国家检疫检验和关税,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即使经检验合格,也应认定为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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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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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物中毒刑事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一、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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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内容包括1. 哪些食物中毒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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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多少人追究刑事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投放危险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规定,……投放危险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民事没有判刑一说,只有赔偿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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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物中掺了什么食物算是投毒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8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两种罪名——故意杀人罪或者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两种一定的相似之处:1、犯罪主体相似,均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但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投放危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并希望或放纵这一结果。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