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辩护原则包括哪些
(一)具体包括:
1、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2、以事实为依据;
3、以法律为准绳;
4、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独立辩护原则等。
二、如何进行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通常是由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的,因为律师要比普通人更清楚要如何进行辩护,才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能根据自己所学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更多的利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三、刑事辩护技巧的掌握方法
(一)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二换位思考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说服审判法官。我曾经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审中,我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和原则进行简要论述。从而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认定的证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认定。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认为,成功的辩护有时不需要浪费太多的心思和口舌。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可能就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三)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说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方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护人时,就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护策略达到了成功辩护的目的。在开庭前,我三次会见被告人,告诫他不要在庭审中攻击受害人(死者)生前的过错,要利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机会,向法庭讲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厚友情、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痛苦和懊悔以及甘愿承受一切处罚的“悔罪”态度。从而取得了最佳的庭审效果。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我就明白,我的辩护成功啦!法院最后以防卫过当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护成功的策略。
(四)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五)深挖证据
我们都知道,证据是诉讼之王,有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成功辩护的关键。我在承办过一起“无期徒刑犯越狱杀人案”。阅卷时发现,全部卷宗材料仅59页。并且杀人现场留有被告人指纹。通过对仅有几十页的卷宗材料深入细致地分析和研究。最后是发案宾馆的总台小姐半张纸的证言救了被告人一条命。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深挖证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向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慎重使用。
(七)法庭辩论技巧与谋略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
哪些是刑事辩护?刑事辩护包括哪些内容?
6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有哪些原则
24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辩护人范围包括哪些,辩护权包括哪些?
169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方式是哪些,原则是哪些的呢
361人看过
-
刑事责任量刑原则包括什么,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319人看过
-
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哪些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18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刑事辩护律师说辩护要点主要包括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2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是不尽相同的。 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 1、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
天津刑事辩护蔡律师有哪些原则?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6刑事辩护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二、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四、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五、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4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
-
涉外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意见包括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5我国没有单行调整涉外立法。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基本属于第二种立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用第三种立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典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仅在第16条和第17条作出原则性规定,第20条作出管辖相关规定,缺乏全面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刑事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外,主要依据一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包括:1、1986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
-
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辩护制度主要包括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8刑事辩护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