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向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付款前可以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这是一种防御权,而不是编队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双重合同的功能为基础的,适用于双重合同,但不适用于单一合同和不真实的双重合同。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是基于同一双重合同的履行。如果双方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个双重合同,即使事实上关系密切,也不能主张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因此,要确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同一合同承担相应的抗辩义务。这里的债务首先应该是主要的支付义务。当次要履行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密切相关时,也应考虑与主要履行义务相牵连,从而产生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双方的债务应当有对价关系。对价关系并不强调客观上的对等,只要双方主观上认为是对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当事人能够同时履行债务。因此,抗辩权只能在双方债务同时到期时行使。一方当事人有先履行义务的,不受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制约,而是让位给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第三,对方不履行或者拟履行债务的,原告必须已经履行或者拟履行债务,否则,被告可以同时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是,原告未履行或者未履行的债务与被告的债务不存在对价关系的,被告不得主张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原告履行不当的,被告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原告已部分履行,被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拒不履行债务的,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四,对方有可能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进当事人同时履行债务。当对方当事人无法处理给付时,不能达到同时履行的目的,同时履行的抗辩权也不存在,应当通过合同解除制度来解决。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重合同的含义。所谓双重合同含义,是指支付与支付待遇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它可以分为发生、存在和作用。所谓发生含意,是指一方的履行与另一方对履行的处理之间的相互含意,即当一方的履行义务没有发生时,另一方对履行义务的处理也没有发生。所谓存在意蕴,是指当一方当事人的债务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免除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债权人也免除了对给付的处理义务。所谓功能含意,又称履行含意,是指一方当事人的给付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给付待遇之间的相互前提。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原则上也可以不履行。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两党的利益平衡。同时,辩护权也是这一功能的体现。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向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付款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这是一种防御权,而不是编队权。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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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案例分析之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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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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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如何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2一、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已履行合同的要求的权利。合同的同时履行规则是商品交换规律在合同关系中的反映,是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古老交易原则的确认和发展。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在成立上的关联性,由此决定在履行上的关联性,即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合同履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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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构成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0一、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二)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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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纠纷如何处?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之概念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构成要件同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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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进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第66条没有具体规定,只是规定了这种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学理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等双务合同。至于合伙合同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则认为在二人合伙场合,得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理由是在二人合伙中就相互出资而言,具有对价性;三人以上的合伙则不得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如4人出资各10万元经营出版社,假如甲得以乙未出资为由而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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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之不履行抗辩权,英美法上称之为相互义务原则,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时,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的权利。《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条即为同时履行抗辩权之规定。《合同法》从立法上设立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