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险中的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揭示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23:14 379 人看过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再支付。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侵权责任赔偿与工伤能同时主张,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和医保赔偿标准的差异
    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九项。工伤保险与意外险有什么区别呢1、保险性质不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意外险的法律基础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工伤保险的法律基础是国家管理职能的实现。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工伤保
    2023-07-16
    141人看过
  • 工伤与侵权赔偿双倍赔偿吗
    一、工伤与侵权赔偿双倍赔偿吗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中,尚未特别明确地规定当受害者由于第三方的行为遭受人身伤害且其受伤程度具有认定为工伤的标准时,其是否享有同时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赔偿的权利。按照民法学领域中的普遍原则——“法无禁止即许可”,当我们评估风险和收益时,应当更多地考虑法律而非道德因素,那么基于此原则,当受害者因第三人所施加的人身伤害而同时满足工伤的认定条件之时,他们理应享有向肇事方要求人身伤害赔偿的权利,并且,他们也同样拥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来弥补自己经济损失的资格。尽管这会给人以“因伤得利”的印象,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因此而忽视了侵权人对受害者承担的侵权赔付责任,或者令社会保障机构或用人单位逃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
    2024-04-14
    268人看过
  • 雇主责任与雇员赔偿:揭示雇佣关系中的法律保障
    雇佣关系受伤赔偿: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临时雇佣关系受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2023-07-07
    352人看过
  • 各地工伤赔偿标准的差异与统一
    地方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职工死亡非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职工死亡非工伤赔偿标准为:1、丧葬费,企业员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支持直系亲属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对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补贴,每人月补贴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
    2023-07-19
    496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在哪里
    一、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在哪里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差异在:1.首先,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行政赔偿中,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中,其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其次,实施的时间不同。行政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司法侵权行为发生在从侦查到监狱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3.再次,追偿条件不同。行政追偿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具有明显的主观性;而司法追偿的条件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刑讯逼供殴打和以其他暴力方式伤害公民;4.最后,二者程序不同,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具体程序在法律规定中是不一致的。二、行政赔偿的申请期限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三
    2023-10-07
    202人看过
  •  劳动保险与工伤赔偿法律制度
    该段内容描述了劳动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生活费补贴、交通费用、安装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工伤赔偿条例如下:1.工伤职工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补贴;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4.工伤职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7.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 动 工 伤 的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劳动工伤是
    2023-09-12
    53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侵权竞合的赔偿的具体内容
    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至38条规定,职工可以就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目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赔偿,是按照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至31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各项目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这两个法律关系下所获得的赔偿是相互独立的。这一点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有所体现,解释中第8条规定职工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的单位责任,第9条规定雇员致人损害情况下不属于用人单位的主体的雇主责任,第11条规定了雇员受害情况下雇主责任以及第三人侵权责任关系,并对两者关
    2023-02-10
    216人看过
  • 揭示工伤赔偿诉讼关键点
    一、一定要用工伤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名字看病就医;二、就医时诊断书和病历的原件一定要劳动者本人保管;三、立即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书;四、立即要求单位写个书面的事故证明;五、切记申请工伤认定1年的时效;六、一定要注意是否涉及第三方赔偿;七、关注伤残等级级别的确定;八、准确计算赔偿额;九、冷静处理伤残待遇;九、无奈时签订私了协议,再通过打官司提、推翻该协议。专利诉讼有哪些技巧1、研透专利技术对于技术性很强的专利诉讼,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相关的技术,是非常重要的。在认定某一技术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是否属于显而易见的技术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术知识。不钻研专利技术是很难胜任专利诉讼的。2、收集有效证据对于专利权人一方,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权的证据,购买到侵权产品固然重要,但有些侵权产品本身就是假冒他人的产品,最好直接到生产厂家购买涉嫌侵权的产品,必要时可以采取公证取证,或者通过工商行政管理
    2023-07-15
    500人看过
  • 工伤事故的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关系案例分析
    【简要提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并均缺乏有力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法官运用行业惯例弥补合同漏洞,分派举证责任,从而认定事实,判定责任归属。【主审法官】任国民【案例编写人】任国民孙*君一、基本案情原告王*成。被告**立大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弘昌幕墙装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王*成系**公司的员工。**公司与**公司有经常性玻璃买卖业务往来,由**公司向**公司供应玻璃。7日下午1时左右,**公司派员向**公司所在的位于本市浦东新区行南路工地运送玻璃。卸货过程中,**公司车上的玻璃连同固定玻璃的L型支架突然倒下,原告躲闪不及,被倒下的玻璃砸伤。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左大腿被高位截肢。之后,原告因与**公司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遂诉请来院。原告诉称:由于被告**公司只派两名装卸工人随车送货,原告及同事
    2024-04-12
    382人看过
  • 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伤残赔偿区别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非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需要赔偿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浅析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有哪些规定浅析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的规定有: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新规工伤赔偿制度,是我国为维护劳动者其合法权益而提供的一种救济措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
    2023-04-02
    355人看过
  •  探讨工伤赔偿制度的差异
    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赔偿数额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包括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计算。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及个人收入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数额有所差异。赔偿项目包括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地区的具体情况计算。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 各地工伤赔偿数额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类型和等级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相对较高,而五级至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相对较低。此外,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赔偿数额也可能存在差异。根据统计数据,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赔偿数额存在差异。一些地区的赔偿标准相对较高,而另一些地区则相对较低。这种差异可能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劳动
    2023-08-30
    393人看过
  • 对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兼得模式的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规定。解释第十二条又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关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的关系,前一段时间学者们对这两条的理解各不相同,有的学者认为应适用兼得模式,有的学者认为适用补充、取代或择一模式。目前,学者们大体承认兼得模式,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对该条作出适用规定,均明确了适用兼得模式。此时旧话重提似乎没必要,但是,笔者综观学者们的理论依据,认为对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采用兼得模式并不合理,在理论
    2023-06-07
    254人看过
  • 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可不可以兼得
    一、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可不可以兼得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能兼得。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时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可以一起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工伤赔偿怎么赔偿发生工伤后,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申请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发生工伤,首先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认定
    2024-01-20
    282人看过
  •  股权与债权:揭示两者之间的差异与联系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和限制。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但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而债权人则拥有公司的债权,只能在债权到期后向债务人请求偿还。拥有公司股份并不一定意味着拥有决策权。1.公司的所有权属于股东,而债权则属于债权人。股东享有公司的所有权,而债权人则享有公司的债权。股东可以转让他们的股份,但不能退股。一旦债权到期,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拥有公司股份的人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而拥有债权的人则不能。决策权与债权无关。 股 东 与 债 权 人 地 位 不 同标题:股东与债权人地位不同在公司治理中,股东和债权人作为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具有不同的地位。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所有权和决策权,而债权人则主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这种地位差异导致了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中,股东往往具有更大的话语权。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差异表现在公司法对股东和债权人的规定上。公司法赋予股东更多的权利
    2023-09-15
    6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生伤保险和工亡保险的赔偿金有差异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
      遭受第三方车祸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遭受非本单位车辆的第三方车辆交通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
    • 工伤赔偿协议与工伤保险待遇上有差异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每个人赔偿金额不一致,立即委托律师办理。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
    • 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具体赔偿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工伤事故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工伤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劳动法调整,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同时,工伤事故伤害的是职工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所以也受民法调整。劳动法和民法是两个法律部门,分别调整劳动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各自从社会保险和侵权行为的角度,对工伤事故加以规范。这就使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险和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双重性质,并产生两种赔偿或补偿机制之间如何协调适用的问题。
    • 工伤待遇与侵权赔偿的法律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3
      1、工伤待遇是基于劳动合同的,雇主投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支付,没有投保的由雇主负责承担责任。 2、侵权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的,即谁伤害了你的权益,谁就负责赔偿。 3、双方不一定存在关系,普通的如打架,交通事故等等,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也很体系化。 4、工伤与侵权竟合的话,就是说既是工伤又是侵权的话,特别是人身侵害的话,其实是可以拿到多份赔偿的。
    • 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都获得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劳动者因为第三方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职工因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