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贷款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意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8:52:23 404 人看过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什么

1、贷款诈骗罪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犯罪分子有以下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贷款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2、法律依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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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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