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债务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24:19 356 人看过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承担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负有法定义务的人的债务;

(五)抚养子女的债务;

(六)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

(七)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生活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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