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伤待遇制度是如果工伤全部恢复好,上班以后还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是不会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一、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工伤在工厂死亡待遇怎样?
183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怎样的工伤待遇?
99人看过
-
不属工厂编制可享受工伤待遇吗?
428人看过
-
工伤医疗待遇及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462人看过
-
职业病待遇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485人看过
-
劳动保险制度中工伤待遇的规定
203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改制企业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是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改制企业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保留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在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逐步移交社会化管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由企业支付的工伤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工伤职工。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管理,继续承担各类工
-
xx厂工伤工人待遇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地区不同,赔
-
建筑工人的标准待遇和工厂的工伤标准待遇是一样的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如果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且构成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有些情况下,建筑工人有可能是属于雇佣关系,此情况下赔偿标准就与工伤标准不同!欢迎您的咨询。
-
-
四川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制度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5工伤保险是作为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那么最新标准是什么?以及工伤保险待遇四川2018年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规定,我们我们国家队工伤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分为一至十级,这时间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