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关系的变化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三、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债务承担的原因行为就是指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的原因,其原因可能无效,但第三人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拒绝对债权人的义务。
四、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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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如果未通知债务人将承担什么后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没有通知债务人,对债权人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效力没有影响。 债权转让的通知可不可以撤销,经受让方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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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的债务会有哪些后果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11、收到债权人的催告,累计滞纳金与利息; 2、逾期不还银行贷款影响个人征信,影响到未来贷款就业等; 3、有可能收到律师函与传票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4、被申请支付令,法院抵押冻结查封,财产被强制执行; 5、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与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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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债务担保人起诉后债务人会有什么后果?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1、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若乙为一般保证人,虽然您已起诉甲,但需经过强制执行甲的财产的程序仍然无法履行债务之后,才可向乙主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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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债务有哪些条件,会有哪些后果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债务承担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本来不存在或已经消灭的债务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不发生效力;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标的;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债务承担协议,以债务移转为其内容和目的;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 1、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由承担